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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 朝政发〔2013〕17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

朝政发〔2013〕17号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1〕33号)和《北京市朝阳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以全国百家城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为契机,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技能强区战略,突出政府引导,着眼需求设计,打造朝阳特色,通过进一步健全职业培训制度,创新政策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提升技能劳动者整体水平,为更好地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实现“新四区”战略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2.目标任务

  到2020年,培养造就一大批与区域功能定位相匹配、与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技能劳动者,努力实现技能劳动者区域化培养、市场化调节、科学化配置、国际化交融的目标。

  ——技能劳动者总体规模不断壮大。“十二五”末和2020年底,全区组织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分别达到30万和70万人次以上,高级工及以上技能劳动者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分别达到35%和37%以上。

  ——技能劳动者高端化培育发展特征突出。“十二五”期间,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不少于15个首席技师工作室;到“十二五”末,至少认定10所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5所公共实训基地。

  ——技能劳动者评价体系优势凸显。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享受区政府首席技师、首席员工特殊津贴评审和百名优秀中青年高技能人才梯次培养资助活动,加大一线职业培训教师培养力度。到“十二五”末,享受区政府首席技师、首席员工特殊津贴人员达到百人,力争使每位专业教师都参加一次培训,“一体化”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90%。

  二、构建六大平台,健全技能劳动者职业培训体系建设

  1.高端培养平台

  结合区域规划和产业定位,培育、引进一些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培训机构,优先发展文化创意、理财规划、电子商务等职业(工种);创新培养平台运行管理模式,鼓励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加强培养平台建设,择优认定一批“跨行业、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式”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每年资助每所基地10万元。建立区级技师研修项目遴选机制,每年投入不少于20万元,专门用于开展技师研修培训,加强领军型技能劳动者培养。结合产业发展,探索建立朝阳特色的国内交流、国际化交融培养模式,定期组织领军型技能劳动者参加国内、国际间交流合作、开发培养、教研观摩活动,提升区域技能劳动者国际化素质。

  2.引领集聚平台

  根据“新四区”发展战略,加速现代服务、文化创意、高新技术等主导产业发展,通过产业发展吸引技能劳动者集群化发展。修订现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办法,将涉及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与我区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纳入补贴范围,提高急需紧缺工种的补贴标准,通过政策吸引技能劳动者向重点产业聚集。结合市级政策,立足区域发展需要,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功能区域、重点支柱产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来京务工人员,落实进京等有关人才优惠政策。发挥劳动力市场中介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按需组织专场招聘等形式,为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和技能劳动者三方搭建供需平台。

  3.评比选拔平台

  引导企业以提升职工适岗能力和技能水平为目的,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在企业内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的作用,选择技术含量高、通用性广、从业人员多、社会影响大的职业(工种),组织指导行业内企业广泛开展多层次的技能竞赛。加强政府层面各相关职能部门对评比选拔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区域内各行业、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性职业技能竞赛的筹备、组织和宣传等系列活动。区级竞赛由区财政投入不少于100万元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对在全区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的选手,授予“朝阳区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给予奖励并晋升一级职业资格;对参加北京市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的将予以3万元至10万元奖励。

  4.成果转化平台

  充分发挥技能劳动者在解决技术难题、开展技能革新、技术攻关以及带徒传艺等方面的关键作用,为技能成果转化创造条件。继续在辖区企业推行首席技师和首席员工制度,引导企业充分发挥领军型技能劳动者在生产服务一线的“传、帮、带”作用。指导企业通过创建首席技师工作室,发挥技术团队攻坚克难、创收增效的作用,重点创建与现代服务、金融、文化创意、高新技术四大重点产业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对成效突出的给予10万至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整合全区各行业顶级技能劳动者,组建区级专家团队伍,发挥其在项目评审、研修培训、教材研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区域技能人才资源的充分利用。

  5.价值认同平台

  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单位为主体、社会为辅助的多层次技能劳动者激励保障体系,构筑价值认同平台。引导企业建立并完善职工凭职业技能资格等级、业绩贡献大小确定收入分配的激励制度。继续推行享受区政府首席技师、首席员工特殊津贴制度,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或2万元区政府特殊津贴;组织开展年度百名优秀中青年高技能人才梯次培养资助活动,对获得者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资助。对在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技能劳动者,纳入全区人才表彰体系之中,并优先推荐参加市政府特殊津贴和北京市突出贡献奖等市级表彰的评选。

  6.信息服务平台

  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强化服务、提升质量的原则,整合区域资源,探索建立分析、预测、储备、流动、评价、服务六位一体的技能劳动者网络化信息系统,构筑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为企业和技能劳动者的培训、使用、技术开发、成果转让以及同业技术交流、绝招绝技展示等活动提供多维信息服务。鼓励探索新型职业培训模式,开展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和远程教学,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职业培训中的充分应用。

  三、实施三项计划,建立覆盖全员的终身职业培训制度

  1.就业技能全民储备计划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开展定岗、定向、订单培训,确保有培训需求和就业愿望的各类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大力强化中等、高等职业学校职业培训功能,鼓励学校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坚持市区两级政策互补,充分利用市级政策,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外来农民工实际需求开展培训;及时出台我区针对军地两用人才培养方面的政策,按照不低于市级同职业(工种)补贴标准予以补贴。

  2.岗位技能终身提升计划

  鼓励企业建立职工岗位培训制度,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研修培训、弹性学制培养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确保对驻区企业的技能劳动者实现补贴性高端培训的全覆盖。配合北京市开展的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给予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试点工作,积极推荐辖区企业开展试点,指导试点企业开展职业培训,从源头上预防失业、稳定就业,提高就业质量。适时出台区级职业培训政策,对市级补贴政策进行有效补充,确保辖区城乡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制度的实施。

  3.创业技能引领带动计划

  提高创业培训服务标准,鼓励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重点开展以应届及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和复员转业军人等群体的创业培训,做好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和区级房屋租赁补贴等政策指导和后续跟踪服务。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探索建立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和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构建创业能力测评、项目推介、成果展示和培训服务公共平台。到“十二五”末,根据区域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培育3至5个品牌创业项目并予以政策扶持。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建立由人力社保部门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区各有关单位要将职业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紧抓好。定期组织召开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专题会议,加强督促检查,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资金投入

  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逐步提高支出比重,并确保投入逐年增长,重点用于主导产业领域企业职工培训、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和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全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本地区本部门职业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职业培训资金监管和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统筹,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能。

  3.强化基础建设

  加强区域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加大与主导产业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引进和扶持力度。探索建立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分级管理模式,提升办学水平。建立健全区级职业培训督导评价管理体系,理顺工作机制,加强质量督导。开展民办教师“十百千”提升工程(即:培育十大金牌教师、评选百名优秀教师和培训千名教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4.强化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我区关于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一系列政策,宣传各级党委、各单位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宣传各行业、各企业技能人才和成功创业个人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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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  培训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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