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完善“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用地及管护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密政发〔2015〕47号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完善“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用地及管护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密政发〔2015〕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密云县完善“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用地及管护政策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密云县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0日

密云县完善“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用地及管护政策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和“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用地及管护政策的通知》(京政发〔2015〕35号)精神,在生态林用地及政策完善执行过程中做到地块确认、程序履行、责任落实、资金兑现等环节依法依规、合理规范,进一步提高生态林管护水平,保障农民利益,实现生态林管护与农民就业增收的互利共赢,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与平原造林实现“同地、同价、同政策”为总体指导思想,坚持“管理与政策统一、生态与经济兼顾、管护与就业并重”原则,完善“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用地及管护政策,确保生态林面积不减少,生态林管护水平有提升。

二、总体要求

  通过本次完善“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用地及管护政策,实现责任落实到位、地块确认到位、土地使用规范到位、政策兑现到位和管护措施到位,进一步提高生态林管护水平,促进当地农民就业增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实施步骤

  按照《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和“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用地及管护政策的通知〉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市园林绿化局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本县此次完善“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用地及管护政策分宣传部署、人员培训、全面实施、验收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8月1日—8月25日)

  为切实做好此次完善“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用地及管护政策工作,根据市园林绿化局工作方案要求,专项成立密云县完善“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用地及管护政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统筹领导落实完善全县“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用地及管护政策工作;组织指导相关镇政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定期研究解决落实政策中的重大问题;按照市工作协调小组以及市工作指导小组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做好县级自查工作。县级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园林绿化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平原镇镇长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县园林绿化局:作为落实完善“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用地及管护政策工作总牵头单位,负责做好资源数据调查核实、登记造册、管护管理、技术指导、资源监管、资金拨付、检查验收以及年度管护方案的编制等工作。负责参照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养护管理模式落实“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管护工作。

  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分局:负责研究落实将平原地区生态林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办法和管理规范。

  县农委:负责研究制定生态林用地与土地流转工作中的支持政策。

  县国土分局:负责生态林用地的土地性质确定。

  县经管站:负责生态林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用地合同文本填写指导、合同签订的指导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与监管工作。按照与平原造林“同地、同价、同政策”的原则,将“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用地每年每亩递增50元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生态林管护吸收流转土地农民就业相关政策保障工作。

  各属地镇政府:负责组织村级土地流转合同和用地合同的签订、合同备案管理、兑现农民用地补助资金以及公示等工作;负责做好镇域群众宣传、维稳等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起草本县完善平原地区生态林管护政策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深入镇、村进行资源调查,按照设计要求落实资源数据的填写与登记造册工作,并建立完善台账,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制定县级生态林分级管理办法。办公室设在县园林绿化局,办公电话:69041452。

  按照市园林绿化局工作方案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县级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对完善政策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会议主要内容为明确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责、讨论研究政策落实中具体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政策解读及人员培训阶段(8月26日-8月31日)

  此项工作关系到流转土地农户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到与其地块毗邻但未纳入此次调整范围的生态林农户,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必须坚持“客观、科学、严谨、细致”的工作原则,准确掌握实际情况,认真核算基础数据,严格执行操作流程,将各项工作做实、做深、做细。

  在县级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后,由县园林绿化局协调联系市级督导组成员和县农委、财政局、经管站等部门对县园林绿化局具体工作人员以及属地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等方面的规范培训。重点解读土地流转中的法律法规、合同文本条款合理合规及实施期间相关问题。在培训会结束后1-2天,各属地镇政府负责本镇涉及村队工作人员的政策解读及业务培训。

  在上述两级人员培训完成后,县园林绿化局就政策把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汇总整理,报县级领导小组研究。县园林绿化局及时将研究结果进行反馈,以便为下一步工作具体实施打下基础。

  (三)全面实施阶段(9月1日-10月30日)

  按照市级相关要求以及县级领导小组对重大问题的意见,全面推进完善政策工作。由县园林绿化局抽调林业站、平造办、调查队、重大办等科室人员按照分片、分段的原则实行包乡负责制,进行业务指导与地块核实工作。实现镇、村以及具体地块无缝隙,全覆盖管理。同时,将参与工作的县、镇、村全部人员按照各自职责任务与调查核实小班进行信息关联,以便在核实工作中出现质量问题随时进行责任倒查。

  在核实完生态林地块面积及各项信息后,经市督导组与县园林绿化局、属地镇政府联合复查无误后,按照规定进行村级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县级领导小组批准备案。复查结果批准备案2-3天开始进行资金兑现工作,确保在市级规定时间节点将土地流转资金兑现到流转土地农民手中,在规定时间按要求确定管护队伍。按照市园林绿化局工作方案要求,在10月30日前签订管护合同的,管护资金从2015年7月1日起算。流转土地合同签定后,方可兑现流转土地租金。

  (四)总结及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依据市级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市、县园林绿化局要对完善政策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主要对各镇及各小班地块进行实地验收,确保做到林地登记造册到位、土地使用规范到位、政策资金兑现到位、管护队伍确定到位、农民就业落实到位、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到位。

  附件:密云县完善“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用地和管护政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密云县完善“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用地和管护政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下载附件
(1)附件:密云县完善“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用地和管护政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关联内容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印发《关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2〕26号 
  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的实施意见 京退役军人局发〔2022〕38号 
  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标准的通知 国管节能〔2023〕215号 
  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23〕29号 
  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国办发〔2023〕27号 
  关于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批复 国函〔2023〕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0号) 
  关于开展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报的通知 
  关于在本市部分区域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京政发〔2023〕18号 
  《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 
  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23〕2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 试点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23〕3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 
  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京应急规文〔2023〕2号 

 关键字
  五河十路  生态林  用地  绿色  通道  管护  政策
  密云县人民政府  密政发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和“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用地及管护政策的通知 京政发[2015]35号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用地及管护政策的通知 延政发〔2016〕21号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完善“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用地及管护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密政发〔2015〕47号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和“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用地及管护政策的通知〉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绿原发〔2015〕3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