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问: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是如何体现公开原则的?
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知情权的制度保障。根据中央文件要求和司法改革的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确立了审判委员会的公开机制。一是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及理由公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重申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明确除法律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形之外,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决定及其理由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公开。二是按照周强院长关于“不断深化司法公开,进一步增强审判委员会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倾听民意、汇聚民智”的指示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列席审判委员会的工作机制,以拉近司法与民众的距离,争取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支持。
健全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 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负责人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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