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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京政办发〔2021〕9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京政办发〔2021〕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十四五”规划建议要求和体育产业发展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全民健身、体育赛事、体育消费发展,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科技、教育等领域融合发展,全面提高体育事业发展水平,实现体育产业规模和质量双提升,助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二、提升全民健身新品质

  (一)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引导市民树立大健康理念,养成主动健身习惯。促进体育与健康、体育与教育融合发展,健全健身服务体系,完善全民健身示范项目。到2035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超过55%。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鼓励将体质监测项目纳入健康体检范围。(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老龄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各区政府)(本实施意见责任单位中的各区政府,均包括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不再单独列出)

  (二)增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实施《北京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2018年—203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身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三年工作方案(2020—2022年)》。挖掘供地潜力,充分利用疏解腾退空间、城市“金角银边”和符合条件的公园绿地等,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到2035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持续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面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教委、各区政府)

  (三)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推进全民健身赛事品牌化发展。探索多元化办赛机制,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运动会”,进一步丰富全民健身赛事内容。创新全民健身赛事组织体制和评价激励机制,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以足球、篮球、排球、冰雪等运动项目为重点,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以游泳、田径等项目为试点,将教育部门主办的符合要求的赛事纳入运动员技术等级评定体系。(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各区政府)

  (四)促进全民健身体医深度融合。积极推行全民健身指南,打造运动与健康管理产业链。鼓励体育与医疗机构建立体医融合协同创新发展机制,支持体医融合实验室、运动康复医院和健康促进服务中心等机构发展,引导建设若干体医融合实践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五)优化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推进建设市级“全民健身服务云”平台,提升场馆预定、运动分析、赛事参与、健身指导等综合服务水平。鼓励市场开发以大数据、云计算技术为支撑的智慧“云健身”产品和服务,促进线上线下互动融合。(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三、推动体育赛事新发展

  (六)打造和引进顶级国际品牌体育赛事。大力提升中国网球公开赛、北京马拉松等具有知识产权品牌体育赛事的国际影响力。支持北京国际雪联单板及自由式滑雪大跳台世界杯、KHL冰球联赛等高水平国际体育赛事在京举办。加强与国际体育组织及高水平职业俱乐部合作,鼓励引进国际顶级商业体育赛事,助力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外办)

  (七)提升北京职业赛事影响力。支持北京体育职业俱乐部建设与发展,保持竞技水平全国领先。鼓励职业俱乐部市场开发,加快构建职业赛事全产业链。创新赛事文化,提升职业联赛品质,打造北京“金牌球市”。(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公安局)

  (八)大力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完善体育赛事体系,支持体育赛事与文化娱乐深度结合,推进体育竞赛表演业创新发展。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举办电子竞技比赛活动。提高青少年和校园体育赛事影响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公安局、各区政府)

  (九)加快培育体育赛事经纪服务能力。坚持立足北京,统筹国内外市场,加快培育发展体育经纪服务业。打造和引进高端体育专业服务机构,提高国际化专业化水平,加强体育赛事资源的引进与输出。发挥京津冀体育产业资源交易平台作用,促进体育资源流通。(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政府外办、市公安局、市国资委)

四、促进体育消费新增长

  (十)培育多样化体育消费市场。增加体育服务消费供给,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建设一批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和特色小镇,发挥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引领作用,推进体育服务综合体发展。拓展马术、击剑等精品体育运动项目发展空间,释放体育消费潜力,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鼓励发展赛艇、皮划艇、帆船等水上运动项目。调整完善体育彩票消费结构。(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十一)支持开展体育消费特色活动。加强体育与文化娱乐、购物观光等业态结合,激发体育消费活力。聚集体育资源,将“8·8北京体育消费节”打造成国内知名品牌。培育体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时尚消费,引领体育消费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十二)扩大体育文化消费。开发奥运遗产资源,增加体育文化消费供给,推动体育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举办高水平体育类展会(交易会)。支持各区将体育文化消费纳入文化消费计划,鼓励市民参与体育文化创意体验,参与体育影视、动漫、竞赛表演等消费活动。(责任单位:北京奥促中心、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政府)

  (十三)促进体旅融合消费。坚持体旅融合,发展体育旅游项目,拓展体育旅游产业链。打造一批国家级、市级体育旅游精品线路,鼓励旅行社设计开发更多体育旅游产品。支持旅游景区融入体育元素,完善设施,优化服务。协同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十四)引导冰雪运动消费。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大力发展冰雪运动的意见》精神及北京市相关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冰雪运动场地设施供给。打造冰雪运动品牌赛事活动,建立青少年冰雪U系列赛事体系,广泛开展校园冰雪赛事。坚持办好“北京市民快乐冰雪季”,以赛事和活动促进冰雪运动消费。(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残联、各区政府)

  (十五)发展夜间体育消费。鼓励在热点商圈、地标场所举办夜间体育赛事活动,引导体育场馆延长开放时间,鼓励开展各类夜间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培育“夜尚京动”系列体育赛事和健身品牌。(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各区政府)

五、推动高科技体育领域新应用

  (十六)推进体育赛事中的高科技应用。拓展新场景应用,以数字化赋能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与传媒融合,推进5G、8K、VR等技术在体育赛事中应用。推进体育大数据中心及应用平台建设,支持开发线上产品和服务,支持直播、短视频、游戏等在线体育产品创作与生产,打造数字体育产业。(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相关区政府)

  (十七)积极发展智能体育制造业。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体育制造领域应用,发展高端智能体育用品制造业,打造智能体育产业集群。鼓励高科技冰雪运动装备研发,打造冰雪智能运动装备一体化产业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区政府)

  (十八)引导体育场馆智能升级。推动体育场馆智能化升级,鼓励建设智能体育场馆,推出一批体育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的综合体项目。鼓励冰雪场馆提质升级。创新体育培训业态及商业模式,鼓励发展一批智能健身俱乐部和优质体育科技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相关区政府)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

  (十九)优化体育市场环境。认真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服务意识,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消除体育市场准入障碍。积极推行“一网通办”,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体育企业信用信息建设与应用,完善体育市场规范标准,推行告知承诺制度。完善消费评价制度,引导市场良性发展。做好体育行业预付式消费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

  (二十)完善体育赛事管理服务。落实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和全国体育场馆安保等级评价制度及标准,完善办赛指南和服务规范。对需要审批的赛事加强管理服务集成,实行“一站式”办理。对不需要审批的赛事抓好事中事后监管,做好赛事服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公安局)

  (二十一)深化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释放场馆资源。支持职业体育俱乐部主场场馆改革。引进和培育专业体育场馆运营机构,提高公共体育场馆运营效率。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鼓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政府)

  (二十二)鼓励各级体育协会实体化发展。推动各级各类体育协会加强实体化建设,激发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推动规范运行和健康有序发展。完善体育社会组织服务事项清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扶持壮大基层及作用突出的体育协会组织。支持各类体育协会采用冠名、赞助、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发无形资产。(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二十三)支持体育企业创新发展。建立体育产业创新培育机制,引导有条件的区在机制创新、特色培育、融合发展、金融支持等方面先行先试。着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和品牌影响力突出的领军体育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主动融入“两区”建设与发展,充分利用政策优势,推进体育企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区政府)

七、强化政策保障

  (二十四)严格落实税费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各项涉企减税降费政策。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提供体育服务的非营利社会组织,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体育企业,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小微企业财税优惠等政策。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按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鼓励通过谈判协商、参与市场化交易等方式,确定体育场馆及健身休闲设施使用水、电、气、热的价格。滑雪等运动场所用水严格执行定额管理政策。(责任单位:北京市税务局、市水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二十五)加大财政金融支持。鼓励完善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新建体育场馆设施进行事后补贴。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目录和标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进一步发挥体育彩票公益金作用,大力支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鼓励举办高水平体育赛事活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体育企业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创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体育企业纳入支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或上市融资。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体育相关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营业管理部、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市体育局、各区政府)

  (二十六)切实保障体育用地。严格落实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人均公共体育用地面积标准,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发展体育产业,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复合用地模式。(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园林绿化局、市体育局、各区政府)

  (二十七)健全体育产业人才支撑体系。鼓励市属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体育产业相关专业,积极对接市场需求,多层次培养专业人才。加大冰雪运动及健身休闲行业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加大体育商业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完善体育行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开展体育行业职业资格鉴定。(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工作局、市体育局)

  (二十八)保障体育赛事活动公共卫生和运营安全。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市场主体应依法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运营过程中公共卫生防控预案、公共安全与应急预案等,注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与运营安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二十九)强化促进体育产业发展责任落实。发挥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从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共同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各区应将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强化政策衔接,积极推动各项政策落地。市统计局要不断健全体育产业统计监测机制,建立体育产业数据定期发布制度。(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各区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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