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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古北水镇景区节假日期间服务保障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密政发〔2016〕3号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古北水镇景区节假日期间服务保障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密政发〔201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关于建立古北水镇景区节假日期间服务保障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已经第85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2016年1月6日

关于建立古北水镇景区节假日期间服务保障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北京密云·古北水镇国际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古北水镇景区)节假日期间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景区安全平稳运行,根据《北京密云·古北水镇(司马台长城)国际旅游度假区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密政发〔2013〕54号)和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结合古北水镇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确保古北水镇景区节假日期间安全平稳运行为目标,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部门联动”为原则,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强化古北水镇景区节假日期间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为景区平稳运营和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区级加强领导、统筹协调,部门落实职责、紧密联动,属地加强防控、提供支撑,景区以我为主、规范管理,使节假日期间景区及周边秩序井然有序、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遇有突发事件反应及时,确保景区节假日期间安全平稳运行。

三、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专门成立主管区长任组长的古北水镇景区节假日期间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节假日期间景区服务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景区服务保障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各相关部门为景区提供服务保障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光辉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

  郑艳华 区司马台雾灵山管委会主任

  郭生海 区旅游委主任

  任向宏 区卫生计生委主任

  李广文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局长

  赵廷军 区工商分局局长

  李春玉 区食药局局长

  丁 勇 区公安局副局长

  李 冬 古北口镇镇长

  陈 瑜 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司马台雾灵山管委会,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向领导小组及时汇报景区服务保障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节假日期间景区服务保障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司马台雾灵山管委会主任郑艳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司马台雾灵山管委会副主任李国志和古北水镇景区执行总裁助理金林生担任。(办公室电话:010-69031868,010-69040288)

(二)部门职责

  1.司马台雾灵山管委会

  (1)督促企业制定各类安全预案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障景区安全运行。

  (2)开展节前安全检查,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协调职能部门做好节日服务保障工作。

  (3)向领导小组汇报景区服务保障工作中遇到的突发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4)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做好各类信息上报工作。

  2.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类安全预案和安全演练,配备专(兼)职人员和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确保节假日期间景区安全运营。

  (2)做好景区内停车场车辆引导和疏导工作,确保车辆畅通,做好景区内游客安全、水域安全,长城安全等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3)在景区内主要桥梁、河埠码头等安排专人进行看护,及时做好客流高峰期疏导工作,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4)加强景区内住宿、餐饮等重点区域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5)遇有突发事件,在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及时应对,妥善处置。

  (6)及时向管委会报送景区运营接待信息,并做好职能部门的后勤保障工作。

  3.古北口镇政府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协同并督促景区做好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及周边安全稳定防控工作,按照职责范围及时处置属地内各种突发事件,配合景区、管委会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2)做好景区周边以及镇域内通往景区道路两侧环境综合治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景区周边社会秩序维护工作。

  (3)做好司马台新村旅游经营的服务管理,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4.区公安局

  (1)对景区落实各项安全责任、措施情况进行监管;

  (2)加强景区周边社会面控制,打击查处公安机关管辖的治安、刑事类案件;

  (3)处置各类突发案(事)件;

  (4)消防支队:围绕法定节假日,提前对景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5)交通大队:做好景区外围的交通疏导,及时查处违章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时做好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保障景区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有序、畅通。

  5.区旅游委

  依法监督指导景区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处理涉及古北水镇景区的旅游投诉,做好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纠纷、矛盾。

  6.区卫生计生委

  统筹协调医务人员和应急车辆,做好医疗保障和突发事件的现场紧急救援工作。

  7.区城管执法监察局

  (1)维护景区周边环境秩序,治理马北路、马北支道路两侧、马北路与松曹路路口等处的流动商贩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经营秩序。

  (2)依法查处无照载客车辆。

  (3)治理景区周边非法广告牌和非法小广告,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8.区工商分局

  及时处理节假日期间涉及景区的消费投诉,做好投诉调解和维权工作,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9.区食药局

  依法加强对古北水镇景区及周边民俗村、民俗户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工作安排

(一)提前进行工作部署

  1.每年“五一”、“端午节”小长假和“十一”黄金周等重要节假日一周前,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就节假日期间古北水镇景区服务保障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十一”黄金周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其他节假日领导小组会议视情况由组长或组长委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领导小组总体部署,分别于重要节假日前一周内组织召开部门会议,根据职责分工,就节假日期间本部门承担的景区服务保障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明确工作重点、服务保障措施、时间安排、人员配备、应急处置等工作重点,提前做好准备,为切实做好景区服务保障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3.重要节假日一周前,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景区各项安全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帮助景区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弥补安全管理漏洞。

(二)落实节假日期间各项服务保障措施

  1.重要节假日前一天,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准备就绪。节假日期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服务保障工作。

  2.遇有紧急突发事件,及时按照相关程序启动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单位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及时将情况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3.做好景区车流量、人流量动态监测,车流量、人流量超过景区最大承载量时,交管部门和景区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疏导。

(三)认真做好总结评估

  “五一”、“端午节”、“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后一周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集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单位,对节假日期间服务保障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组长。具体意见建议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反馈相关部门单位;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建议进行整改。

(四)建立年度服务保障工作考评机制

  每年12月份,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司马台雾灵山管委会)负责,对各成员单位服务保障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作为相关部门单位年度政府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司马台雾灵山管委会的服务保障工作考核,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古北水镇景区作为全区休闲旅游业发展的龙头,对于提升本区旅游形象,促进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景区节假日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切实落实责任,全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认真履职,保障到位。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职,确保景区节假日期间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同时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具体联系人报管委会备案。

  (三)服从指挥,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在服务保障期间,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在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的同时,立足大局,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共同做好古北水镇景区节假日服务保障工作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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