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社会办关于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推进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政办发〔2011〕14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社会办关于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推进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政办发〔2011〕1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社会办拟定的《北京市西城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日

北京市西城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提高社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保障社区居民享有健康和安全的权利,现就西城区进一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和必要环节。使社区建设的每个环节都达到安全标准,确保每个人都有安全感,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二)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是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重要途径。创建安全社区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局限性,实现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三)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是加强基层基础性工作的重要内容。创建安全社区有利于解决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健康管理等工作中的问题,有利于排除街道、社区中各类危险源、安全隐患,解决重点人群等问题。

  (四)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是一项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提高安全保障水平、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安全社区建设内容较多,涉及面较广,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社会性较强的工程。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促进项目,传播安全知识、培养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与伤害,不断提升区域平安建设水平。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整合资源、共同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街道统筹、部门协作、全员参与、共驻共建”的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持续改善地区安全状况,提高地区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伤害事故发生,努力创造社会安定、人民安康、安全宜居的良好社会环境。全力创建全国安全社区,吸收国际安全社区理念,鼓励并支持创建国际安全社区。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社区安全促进合作中心安全社区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以及《北京市市级安全社区基本条件》等要求,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和促进两个层面工作,逐步提高地区安全促进和伤害预防水平,实现公众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公共安全体系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地区基础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各类伤害、灾害事故明显下降。

  在已有3个街道成为国际安全社区网络成员、7个街道获得“全国安全社区”称号的基础上,力争到2012年底有2-3个街道获得国际安全社区的评估和认可;5-8个街道获得“全国安全社区”称号;西城区全建制成为国家安全社区。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一)成立西城区安全社区建设和促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杜灵欣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苏东,区政府副区长范宝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社区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安全社区建设的发展战略和分阶段实施目标;负责指导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对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提出决策意见。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委社会工委书记、区社会办主任李红兵,区安全监管局局长陈国红担任。办公室负责对创建安全社区日常工作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负责制订安全社区建设计划、专项安全促进制度和实施方案,明确阶段目标;负责对各项目工作组进行指导和统筹;组织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对安全促进项目进行指导和评估,负责组织跨部门、跨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学习。

  (三)领导小组下设3大类工作组。伤害监测工作组;宣传教育组;项目工作组。(详见附件2)

  (四)技术指导及专家顾问组:聘请北京市城市支持中心和其它相关专业机构组成技术指导组,负责对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涉及的项目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聘请国家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和安全社区建设方面的专家、已完成创建工作街道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优秀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及志愿者组成专家顾问队伍指导创建工作。

  在已完成创建任务的街道和正在争创市、国家安全社区的街道之间建立“手拉手”机制,相互推动安全社区创建和持续促进工作。

  (五)绩效评估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区级层面的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绩效评估组,建立完善的安全社区评估体系,对各街道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尤其是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为更加合理地配置资源、设立和优化安全促进项目、有效预防伤害提供可靠依据。

  (六)安全社区创建和促进单位要依照安全社区的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建立跨部门合作的安全社区创建组织,明确职责,制定安全社区发展规划,组织策划和实施安全促进项目,评估安全绩效,持续改进,实现安全目标。

  (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社会单位、民间组织、志愿者,要积极参与到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中,真正实现共建、共享的局面。

  四、强化机制建设,完善创建和促进工作机制

  (一)坚持项目引领机制。各安全社区创建单位和促进单位要结合职责,根据本部门、本领域、本地区(街道、社区)的安全工作实际,确立社会稳定、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场所安全、校园安全、居家安全等持续改进项目,成立相应项目工作小组,以项目运作方式推进安全社区工作。

  (二)建立全员参与机制。安全社区建设强调跨部门合作、广泛参与,各创建单位要充分发挥跨界基层组织的协调作用,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参与安全促进活动,提高社区成员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认可度。

  (三)建立安全社区建设激励机制。对本地区安全社区建设持续改进工作效果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社会参与度较高的项目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有条件的适当给予奖励。

  (四)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安全社区建设关键是形成持续改进机制。各创建单位、促进单位在推进安全社区建设过程中,在实施各项伤害预防计划措施的过程中,在各项目小组日常工作运行中,要建立自查制度,并认真实施。特别要通过伤害监测评估,及时总结、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自我调节,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

  (五)建立安全社区长效推进机制。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持续的过程,不仅要完成创建的阶段性任务,更要持续查找地区安全隐患和风险,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各创建单位、促进单位要注重创建安全社区过程中的资料积累和工作交流,力争做到工作痕迹化和信息化的管理目标。

  五、明确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工作

  (一)已完成创建任务的街道要进一步将创建机制转变为常态促进机制,进一步调整完善街道安全社区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各项目工作组,不断完善推动安全社区诊断监测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工作,坚持持续改进,强化全员参与,推进项目式运作,做好2012年国家职业健康中心的复审评估工作。

  支持月坛、金融街、展览路3个已成为国际安全社区网络成员的街道积极参加国际交流活动。

  鼓励支持新街口、德胜、西长安街、什刹海等已完成国家创建任务的街道参加世界卫生组织安全推广协进中心活动,积极推进国际安全社区申报工作。重点做好地区医疗伤害监测;2012年底前,邀请世界卫生组织社区安全推广协进中心对申请国际安全社区的街道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及时整改和完善,并向世界卫生组织社区安全推广协进中心申请认定。

  (二)正在争创市、国家安全社区的街道,要在已完成在市、国家相关部门备案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创建任务和步骤:

  1.完善和调整跨界的街道安全社区建设和促进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8月底前)

  2.学习借鉴先期试点单位的创建经验:参加区、市、国家相关专业培训及交流活动,与“手拉手”街道建立联系。(2011年5-8月份)

  3.建立和完善安全社区推进工作方案。(2011年9月底前)

  4.开展社区安全基本情况调查,采取多种科学有效形式开展区域或领域安全基础现状调查,对数据进行分析,并建立《区域或领域安全隐患管理动态台帐》,辨别危险源、点、设备、设施、场所,确定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制定提高弱势群体安全水平的计划及隐患整改措施。(2011年8-10月)

  5.制定安全促进目标和计划。根据街道安全状况调查,结合危险源监测结果,围绕国际、国家、北京市安全社区建设标准,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弱势群体制定本街道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及计划。(2011年7月-2011年10月)

  6.推进实施安全社区建设项目:围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学校安全、社会治安、环境安全、居家安全等大类别,每个类别确立若干小的改进项目并实施。每年度每个街道至少完成10个以上大的安全社区创建项目,并将项目进程随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7月-2012年12月)

  7.分析监测记录:街道和各工作组根据各类培训及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在所产生的效果、人们的认识程度及安全指数等方面,对各类安全、健康数据进行采集、归纳、分析,做监测记录,并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2011年7月-2012年12月)

  8.开展安全促进项目的绩效评估与持续改进。根据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和完善。(两次年度自我评估:2011年12月-2012年1月;2012年9月-10月)

  9.邀请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对大栅栏等8个街道争创国家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预评估,以评促改,为持续改进工作提供方向性建议。(2012年6月-7月)

  10.评估申报认定:向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申请认定。(2012年10月)

  (三)各相关委办局要对照自身在安全建设方面的工作职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2012年底前,每个部门至少完成3个以上安全创建项目,同时指导并支持街道及社区开展安全社区创建项目,有关工作情况及进展情况随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规范建设方法,注重建设实效

  (一)科学运用风险管理模式。创建单位要在安全监管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科学运用事故和伤害风险识别方法,建立隐患排除整改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消除辖区内的安全隐患。

  (二)推广运用先进的事故与伤害监测方法。创建单位要规范生产、交通、消防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事故与伤害的记录和统计工作。要依靠医疗卫生等专业机构,选择适用的伤害监测方法,做好事故与伤害的统计工作,为全面评估安全绩效提供依据。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目标和计划。创建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社区创建目标和计划,并结合事故和伤害重点因素,制定事故和伤害预防控制目标以及相应计划。确保目标和计划切实可行,能够指导安全社区促进项目的制定,体现持续改进的要求。

  (四)策划实施安全促进项目。创建单位要结合地区安全情况和条件,有针对性地策划实施具体的安全促进项目,实现既定的目标和计划。安全促进项目可以通过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服务、安全设施和产品、安全工程等途径实现。

  (五)加强社区应急能力建设。创建单位要针对地区潜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响应预案或计划,配备应急设施和器材,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应急演练,使辖区居民具备基本的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

  (六)加强监督检查。创建单位要选择和实施适用的方法,根据安全社区的条件和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纠正补强措施和预防措施。

  (七)加强宣传。要重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宣传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重视推广先进的安全社区建设经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察、交流和参加各级安全社区活动;重视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各类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形成有利于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重视安全社区和安全知识宣传品的创制和编辑工作,使宣传工作更具针对性,更贴近实际。

  (八)实现持续改进。区安全社区建设和促进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街道采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对安全社区创建过程、安全促进项目、事故与伤害发生发展情况、社区成员安全认知情况以及满意度等进行检查评估,实现持续改进。

  附件2:区安全社区建设和促进领导小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组及职责

  附件1:区安全社区建设和促进领导小组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下载附件
(1)附件2:区安全社区建设和促进领导小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组及职责.docx
(2)附件1:区安全社区建设和促进领导小组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docx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文件的通知 京交法发 〔2023〕 17号 
  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023年第7号 
  关于继续实施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 
  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4号 
  关于延续实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6号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8月3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公路工程标准体系的意见 交公路发〔2023〕132号 
  门头沟区2023年春节期间邮政快递、线上外卖企业员工留京在岗工作补贴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北京市无人配送车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交科发〔2023〕2号 
  关于继续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7号 
  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核定单位通勤班车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有关服务事项的规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交综治发〔2023〕2号 
  2022年邮政行业发展统计公报解读 
  《铁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政策解读 
  民用机场母婴室规划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指南 

 关键字
  社区  安全  工作  建设  城区  实施  开展  推进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社会办  西政办发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民发〔2022〕29号

 关于做好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民办函〔2022〕60号

 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建办科〔2022〕48号

 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跟踪评估工作的通知 民办函〔2018〕123号

 北京市民政局 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全覆盖的指导意见 京民基发〔2012〕108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社会办关于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推进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政办发〔2011〕14号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全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的通知 东政办发〔2012〕5号

 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京老龄委发〔2016〕8号

 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医院建设的通知 国卫办基层函〔2021〕317号

 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推广改革试点典型经验的通知 民办发〔2020〕39号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门头沟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门政办发〔2017〕2号

 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20〕12号

 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县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密政办字〔2015〕13号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动员城乡社区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民发〔2020〕9号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通知 京卫基层﹝2017﹞12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