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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2010 年 12 月 23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 227 号令公布,根据 2017 年 12 月 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 276 号令修改)

  为了落实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 通拥堵状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市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 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小客车配置指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市交 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标调控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 客车配置指标的,应当依照本暂行规定到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办理摇号登记。

  第四条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可以办理摇号登记。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三)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四)持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

  (五)持本市暂住证且连续五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人员。 单位办理登记的条件和登记的内容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规定。

  第五条 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应当向经摇号取得配置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并公布摇号结果。

  个人出售、报废名下登记的小客车的,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办理指标证明文件, 但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的除外。

  单位出售、报废名下登记小客车的指标管理办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制定。

  第六条 指标有效期为 12 个月,不得转让。指标有效期内,不得重复办理摇号登记。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登记信息取得的指标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办理下列手续时,应当出示指标证明文件:

  (一)缴纳车辆购置税;

  (二)外地车辆转入本市,办理车辆购置税档案转移;

  (三)开具二手车销售发票;

  (四)办理车辆赠与公证。

  对取得指标的,税务部门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工商部门验证二手 车销售发票、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应当予以注明。单位和个人持上述文件,到 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

  第八条 小客车销售经营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本市实行指标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 并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书面提示购车人。

  第九条 出租汽车、租赁汽车、教练车等营运小客车的指标分配方式另行规定。

  第十条 本暂行规定所称小客车,包括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第十一条 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文件的通知 京交法发 〔2023〕 17号 
  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023年第7号 
  关于继续实施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 
  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4号 
  关于延续实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6号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8月3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公路工程标准体系的意见 交公路发〔2023〕132号 
  门头沟区2023年春节期间邮政快递、线上外卖企业员工留京在岗工作补贴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北京市无人配送车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交科发〔2023〕2号 
  关于继续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7号 
  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核定单位通勤班车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有关服务事项的规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交综治发〔2023〕2号 
  2022年邮政行业发展统计公报解读 
  《铁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政策解读 
  民用机场母婴室规划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指南 

 关键字
  小客车  调控  数量  北京市  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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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的通知 京交文〔2016〕217号

 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公用充电设施投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京发改规〔2015〕2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 京科发[2015]458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科发[2014]46号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 京交法发〔2013〕290号

 关于发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的通告 京交发〔2013〕160号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登记审核合格库存二手小客车​办理交易手续的通知 京交法发〔2011〕80号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登记审核合格库存二手小客车办理交易手续的通知 京交法发〔2011〕80号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北京市小客车指标额度有关事项的通告 京车指标发〔201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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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5年北京市小客车指标各期配置数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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