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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4〕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授权重新组建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执法。
国务院
2014年8月26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 工信部联信管函〔2022〕269号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发布《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的公告 2019年 第2号
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4〕33号
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令 第84号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 第 3 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 第 1 号
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 第 2 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公安部 关于印发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网安〔2021〕66号
民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民发〔2016〕157号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 第 5 号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 第 4 号
公安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工商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通字〔2015〕5号
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工商总局 法制办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银发〔2015〕221号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就《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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