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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实施指南的通知

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实施指南的通知

  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区、县应急委,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实施指南》已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实施指南

  目 录

  1 总则

  1.1 应急演练定义、分类

  1.2 应急演练目的

  1.3 应急演练实施工作原则

  1.4 应急演练实施基本流程

  1.5 适用范围

  2 计划阶段

  2.1 梳理需求

  2.2 确定任务

  2.3 起草计划

  2.4 计划审批

  3 准备阶段

  3.1 成立组织机构

  3.2 制定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3.3 编制应急演练工作脚本

  3.4 制定评估工作方案

  3.5 落实各项保障工作

  3.6 培训

  3.7 预演

  4 实施阶段

  4.1 设备检查

  4.2 情况说明和动员

  4.3 启动

  4.4 执行

  4.5 结束与意外终止

  4.6 现场点评

  5 评估总结阶段

  5.1 评估

  5.2 总结

  5.3 资料归档与备案

  6 改进阶段

  6.1 改进提高

  6.2 督查反馈

  7 附则

  1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应急办《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加强对应急演练实施工作的指导,增强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应急演练规范、安全、节约和有效地开展,制定本指南。

  1.1 应急演练定义、分类

  应急演练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统称应急演练主办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依据有关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的活动。

  应急演练类型按组织形式划分,可分为桌面应急演练和实战应急演练;按内容划分,可分为单项应急演练和综合应急演练;按目的与作用划分,可分为检验性应急演练、示范性应急演练和研究性应急演练。

  1.2 应急演练目的

  检验预案、完善准备、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科普宣教、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1.3 应急演练实施工作原则

  (1)贴近实战。应急演练主办单位在认真总结以往开展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演练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围绕本系统、本地区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规律和面临的主要风险,从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出发,实施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专业处置能力。

  (2)注重实效。通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发现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决策指挥能力,提高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能力,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舆论宣传能力。

  (3)厉行节约。统筹规划应急演练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演练,积极倡导开展桌面演练和演练评估工作,努力提高应急演练效益。

  (4)保证安全。周密组织演练活动,制订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措施,确保演练参与人员及演练装备设施的安全,确保社会公众的安全。

  1.4 应急演练实施基本流程

  应急演练实施基本流程包括计划、准备、实施、评估总结、改进等五个阶段。

  1.5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可结合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时可参照执行。

  2 计划阶段

  计划阶段是指应急演练主办单位依据年度应急演练工作规划,在每次开展应急演练前提出工作计划,报请有关领导审批的阶段。主要任务是梳理开展应急演练的需求,确定任务,提出应急演练基本构想与初步安排,起草应急演练工作计划并报批等。

  2.1 梳理需求

  根据应急演练年度规划和实际工作需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风险和工作不足,梳理举办应急演练的需求,确定需进一步明确的职责、需完善的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指挥调度程序、需锻炼的技能和需检验的设备等,提出应急演练初步内容。

  2.2 确定任务

  根据应急演练内容,确定应急演练的背景事件类型、等级、发生地域、参演单位及人数、演练方式等。细化确定应急演练各阶段主要任务和完成时限,包括应急演练相关文件编写与审定的期限、物资器材准备的期限、应急演练实施的拟定日期等。

  2.3 起草计划

  起草应急演练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应急演练工作原则与目的、内容与方式、时间与地点、应急演练组织机构构成、应急演练场景与工作流程、参演单位及职责、经费预算与保障措施等。

  2.4 计划审批

  工作计划完成后,按照《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报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对于跨部门、跨系统、跨领域综合性应急演练,或者涉及驻京军队、武警参与的应急演练工作计划,在有关领导批准后应向市应急办备案。

  3 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是指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至应急演练正式实施前的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应急演练组织机构,起草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编制应急演练工作脚本,做好人员与技术等各项保障准备工作,制定应急演练评估工作方案,进行必要的培训和预演等。

  3.1 成立组织机构

  应急演练应在相关应急预案或处置工作方案确定的应急领导机构或指挥机构领导下组织开展,依据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工作要求来确立应急演练的组织指挥体系。在与相关单位协商基础上,由应急演练主办单位负责组建有相关单位领导参与的应急演练领导小组和应急演练执行指挥部。

  对于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应急演练活动,其组织机构和职能可适当调整。在应急演练准备过程中,应急演练组织机构的设置、参演单位和分工、人员配备等,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调整,在应急演练方案批准后,应急演练组织机构得以最终确立。

  3.1.1 领导小组

  负责应急演练活动全过程的组织领导,负责部署、检查、指导和协调应急演练各项筹备工作,并审批决定应急演练重大事项。应急演练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应急演练主办单位或其上级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应急演练主办单位或主要协办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成员一般由各参演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

  3.1.2 执行指挥部

  负责具体组织、策划、实施应急演练相关工作。设总指挥1人,副总指挥若干人,成员为参演单位主管负责同志。总指挥一般由主办单位主管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一般由主要参与单位的主管负责同志担任。根据需要可设总体策划和现场导调组、技术保障组、安保后勤组、演练评估组和新闻宣传组等。

  (1)总体策划和现场导调组。负责策划、制定应急演练工作方案,负责各项准备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制定应急演练当日活动方案,负责应急演练现场的总体指挥调度和应急演练的总结等工作。设组长1人,副组长若干人,成员包括各参演单位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组长是应急演练准备、实施、总结等阶段各项工作的主要组织者,一般由应急演练主办单位具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一般由应急演练主办单位或参演单位的有关人员担任。

  (2)技术保障组。负责保障应急演练可能涉及的有线通信、无线调度、视频会议、移动指挥、图像信息管理、应急信息管理系统、现场显示大屏等技术支撑系统的正常运转,并参与应急演练技术系统调度工作;可根据应急演练工作方案拟定应急演练技术支持脚本。设组长1人,成员包括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

  (3)安保后勤组。负责制定安保后勤工作方案,负责演练当天交通秩序维护、安全保卫与引导工作,并做好预演和应急演练期间消防、卫生、供水、餐饮等各项保障工作。市级重大演练活动可由属地区县具体负责,主办单位需提供资金保障。设组长1人,副组长若干人,成员包括各参演单位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

  (4)演练评估组。负责根据应急演练工作方案,起草应急演练评估工作方案和评估报告,对演练准备、组织、实施及其安全事项等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评估,发现应急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演练领导小组、总体策划和现场导调组提出意见或建议。应急演练评估组可由上级部门组织,也可由应急演练主办单位自行组织,或邀请第三方专家或机构负责组织。设组长1人,成员若干人,包括应急管理专家、具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验和一定应急演练评估经验的专业人员。

  (5)新闻宣传组。负责与市或区县宣传部门沟通,起草应急演练新闻宣传工作方案和新闻通稿,组织新闻媒体开展相关信息采集与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制作应急演练录像片、画册等宣传资料。设组长1人,成员包括应急演练主办单位、参演单位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同志及相关媒体工作人员。

  3.1.3 参演单位和人员

  参演单位包括应急预案规定的相关应急管理部门与单位,各类专兼职应急队伍以及应急志愿者队伍等。

  参演人员承担应急演练具体任务,针对突发事件模拟场景做出应急响应行动。

  参演单位应成立演练现场处置组。现场处置组根据应急演练工作方案及实际处置工作需要制订现场处置工作程序,并按照总体策划和现场导调组的指令,组织参演人员按照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工作程序做出应急响应行动。

  3.2 制定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应急演练工作方案是对整个应急演练活动的详细安排,由总体策划和现场导调组负责起草,在与相关单位沟通确认并组织专家评审后,报请应急演练总指挥批准。工作过程包括:确定应急演练目标,设计应急演练场景和工作流程,起草应急演练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评审和报批等。

  3.2.1 确定目标

  应急演练目标是需完成的主要任务及其达到的效果,应明确“由谁在什么条件下完成什么任务,依据什么标准,取得什么效果”。应急演练目标应简单、具体、可量化、可实现。一次应急演练一般有若干项应急演练目标,每项目标都要在应急演练工作方案中有相应的事件和应急演练活动予以实现,并在应急演练评估中有相应的评估项目判断该目标的实现情况。

  总体策划和现场导调组召集有关方面和人员,商讨确认应急演练目标以及各参演单位的目标,以及为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实现,而在应急演练场景设计、评估标准和方法确立、技术保障及对应急演练场地选取等方面的要求。

  3.2.2 设计场景

  通过收集相关素材,确定原生突发事件类型,为应急演练活动提供初始条件。结合应急演练目标,设计一系列情景事件,确认应急演练各场景的细节,并在应急演练组织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引导应急演练活动直至完成。

  应急演练场景包括场景概述和场景清单。

  (1)应急演练场景概述。要对每一处应急演练场景进行概要说明,主要说明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发展速度、强度与危险性、受影响范围、已造成的损失、后续发展预测、气象及其他环境条件、抢险队伍和物资分布等。

  (2)应急演练场景清单。要明确应急演练过程中各场景的时间顺序列表和空间分布情况。应急演练场景之间的逻辑关联依赖于事件发展规律、调度信息和参演人员收到调度信息后应采取的行动。

  3.2.3 设计流程

  按照突发事件的发展规律,将所有情景事件及相应处置行动按照时间顺序有机衔接,设计过程包括:确定事件之间的演化衔接关系;确定各事件的发生与持续时间;确定各参演单位和角色在各场景中的期望行动以及期望行动之间的衔接关系;确定所需注入的信息及其注入形式。

  3.2.4 起草工作方案

  应急演练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演练目的、演练场景、演练时间地点、主办和承办单位、组织体系、参演单位及职责、参演力量安排、演练流程、其他准备事项、工作要求及有关附件等。

  3.2.5 工作方案评审和报批

  应急演练工作方案起草完成后,按照《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报请有关领导审批。对综合性较强或风险较大的应急演练,在方案报批之前,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保方案科学、安全、可行。

  3.3 编制应急演练工作脚本

  根据应急演练目的、内容和形式可选择编制应急演练脚本。应急演练脚本是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的具体操作手册,控制应急演练时间进程,对应急演练场景和响应程序进行详细说明,一般采用表格形式,以应急演练流程的各关键节点为骨干,描述应急演练的场景、起止时间、执行人员、处置行动、指令与对白、适时选用的技术设备、视频画面与字幕、解说词等。

  3.4 制定评估工作方案

  应急演练评估是通过观察、体验和记录演练活动,比较应急演练实际效果与目标之间的差异,总结应急演练成效和不足的过程。

  应急演练评估可采用选择项法(如:是/否判断,多项选择)、主观评分法(如:1-差、3-合格、5-优秀)、定量测量法(如:响应时间、被困人数、获救人数)等多种方法进行。为便于评估操作,可事先设计评估表格,内容包括应急演练目标、评估方法、评价标准与相关记录项等。有条件的还可以采用专业评估软件等工具。

  演练评估组召集有关单位和人员,以应急演练目标为基础,根据应急演练场景、流程中的关键节点与处置工作要点,研究确定应急演练评估的考核要点、评估标准和方法,制定评估工作方案。

  评估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演练目标、应急演练场景清单及说明、评估人员组织结构与职责、评估人员位置、评估表格及相关工具、通信联络方式等。

  3.5 落实各项保障工作

  做好人员、技术、场地、物资、器材、经费、安全和观摩活动安排等各项保障工作,以保障应急演练活动的安全顺利实施。

  3.5.1 人员保障

  应急演练现场主要由导调人员、参演人员、保障人员、评估人员、新闻工作者和观摩人员等六类人员构成。各类人员应佩戴特定标识,在应急演练现场给予区分与管理。

  3.5.2 技术保障

  由技术保障组根据应急演练工作方案,预先设计技术保障工作方案,保障应急演练所涉及的各类技术支撑系统的正常运转。当工作流程发生变化后,技术保障方案也需相应进行调整。

  3.5.3 场地保障

  根据应急演练方式和内容,选择合适的应急演练场地。场地要求有足够的空间,良好的交通和安全条件,尽量避免干扰公众生产生活。对于实战演练,可根据需要在演练场地内设置现场指挥部、集结点、观摩台、救护站、停车场等设施与标识。

  3.5.4 物资和器材保障

  根据需要,准备必要的应急演练材料、物资和器材。对于实战演练,可视情搭建必要的模拟场景及装置设施等;对于桌面演练,可视情准备用于场景展示的多媒体文件或计算机模拟推演系统等。

  3.5.5 经费保障

  应急演练主办单位每年要根据应急演练规划安排应急演练经费预算,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并按照应急演练工作计划和方案科学核算与使用经费。财务部门应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演练经费专款专用、节约高效。

  3.5.6 安全保障

  应急演练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安全措施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把安全思想贯穿应急演练实施全过程。应急演练主办单位应高度重视应急演练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在应急演练工作方案起草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应急演练实施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制定必要的安全保障方案或专门应急预案,并针对应急演练过程中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关键部位或重点环节,采取相应的安全工作措施或进行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当天,安保后勤组加强应急演练现场管控,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保证现场安全。对可能影响公众生活、易引起公众误解和恐慌的应急演练,应提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告示演练内容、时间、地点和组织单位,并做好应对方案,避免造成负面影响。对涉密应急预案的演练或不宜公开的内容,需要制订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因工作不当,出现失泄密事件。

  3.5.7 观摩活动安排

  应急演练主办单位可邀请相关单位领导和人员观摩应急演练。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主办的应急演练,除邀请本系统人员观摩外,应邀请本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区县代表观摩应急演练,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需要请上级领导观摩的应急演练工作方案被批准后,应急演练主办单位应根据确定的应急演练时间安排,提前起草领导活动安排,包括演练名称、主办与协办单位名称、演练时间、地点、参加观摩领导名单、活动议程、主持人、新闻单位、注意事项等内容。

  3.6 培训

  在应急演练实施前,要对所有参演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自身角色和职责,保证应急演练活动安全顺利实施。可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对导调人员进行岗位职责、应急演练过程控制和管理等培训;对评估人员进行岗位职责、应急演练评估方法、工具使用等培训;对参演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应急技能及个体防护装备使用、应急演练现场规则及安全要求等培训。

  3.7 预演

  为保证正式应急演练效果,在前期培训的基础上,于应急演练正式实施前,可安排一次或多次预演。对于大型综合性实战演练,可按照先易后难、先分解后合练、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室内桌面推演、现场单项预演、应急演练场景分阶段推演、现场集体合练等形式,检查验证应急演练的局部或全部工作环节,强化参演单位与人员的协同配合意识,查找问题和不足,动态改进应急演练工作方案和脚本。检验性或研究性演练一般不进行预演。

  4 实施阶段

  实施阶段是指正式应急演练开始至结束的阶段,主要任务是提前检查装备与通信器材,进行情况说明与动员,按照应急演练工作方案,启动应急演练,有序推进各个场景,完成各项应急演练活动,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情况,宣布结束与意外终止应急演练,并开展现场点评等。

  4.1 设备检查

  应急演练实施当天,参演单位相关人员应提前到达现场,对应急演练所用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调试,保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2 情况说明和动员

  应急演练正式开始前,对所有参演人员进行情况说明和简短动员,使其了解应急演练规则、应急演练场景、各自的岗位职责和注意事项。实战应急演练可在各集结场地分头进行。桌面应急演练可在播放应急演练场景展示多媒体文件前进行。

  4.3 启动

  应急演练启动一般要举行简短仪式,由应急演练总指挥宣布应急演练开始并启动应急演练活动。应急演练目的作用不同,应急演练启动形式也不同。示范性应急演练一般由应急演练总指挥或应急演练主办单位领导宣布启动应急演练活动。检验性和研究性应急演练,既可以由应急演练总指挥宣布启动,也可以在到达应急演练时间节点或应急演练场景出现后,自行启动。

  4.4 执行

  应急演练在实施时主要有两种执行形式:实战应急演练和桌面应急演练。

  4.4.1 实战应急演练执行

  (1)总体策划和现场导调组负责应急演练实施全过程的指挥控制。对于检验性和研究性实战应急演练,一般由总体策划和现场导调组组长对应急演练过程进行控制。

  (2)通过传递信息指令来控制应急演练进程。总体策划和现场导调组组长按照应急演练工作方案发出信息指令,导调人员向参演单位和人员以及模拟人员传递信息。

  (3)信息指令可由人工传递,也可以用对讲机、电话、手机、传真机、网络等方式传送,或者通过特定声音、标志与视频等呈现。

  (4)应急演练导调人员应充分掌握应急演练工作方案,按照应急演练工作方案规定程序,熟练发布控制信息,调度参演单位和人员完成各项应急演练任务。应急演练过程中,导调人员应随时掌握应急演练进展情况,并向总体策划和现场导调组组长报告应急演练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5)各参演单位和人员,根据导调信息和指令,依据应急演练工作方案规定流程,按照发生真实事件时的应急处置程序,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行动。

  (6)模拟人员按照应急演练方案要求,做出信息反馈。

  (7)演练评估组跟踪参演单位和人员的响应情况,进行成绩评定并做好记录。

  4.4.2 桌面应急演练执行

  在桌面演练过程中,总体策划和现场导调组按照应急演练方案发出信息指令后,参演单位和人员依据接收到的信息,通过分组(各组可按应急预案扮演不同角色)回答问题或模拟推演的形式,完成应急处置活动。通常按照五个环节循环往复进行:

  (1)注入信息。总体策划和现场导调组通过多媒体文件、沙盘、消息单等多种形式向参演单位和人员展示应急演练场景,展现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

  (2)提出问题。在每个演练场景中,由总体策划和现场导调组在场景展现完毕后根据应急演练方案提出一个或多个问题,或者在场景展现过程中自动呈现应急处置任务,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根据各自角色和职责分工展开讨论。

  (3)分析决策。根据总体策划和现场导调组提出的问题或所展现的应急决策处置任务及场景信息,组织开展思考讨论,形成处置决策意见。

  (4)表达结果。在组内讨论结束后,各组代表按要求提交或口头阐述本组的分析决策结果,或者通过模拟操作与动作展示应急处置活动。

  (5)现场点评。各组分析决策结果表达结束后,总体策划和现场导调组可进行点评。然后接着注入新的信息,推动整个应急演练活动依照应急演练方案逐步推进。

  4.4.3 解说

  应急演练主办单位可以安排专人对应急演练过程进行解说。解说内容一般包括应急演练背景描述、进程讲解、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及应急能力准备情况介绍、案例介绍、环境渲染等。对于有应急演练脚本的综合性应急演练,可按照脚本进程和场景,提前准备好相关背景资料的解说词,随时进行插播讲解。

  4.4.4 记录

  应急演练实施过程中,一般要安排专门人员,采用文字、摄影、摄像和录音等手段,全程采集应急演练相关资料。文字记录可由演练评估组负责,主要包括应急演练实际开始与结束时间、应急演练过程控制情况、各项应急演练活动中参演人员的表现、意外情况及其处置等内容,尤其要详细记录可能出现的人员“伤亡”(如进入“危险”场所而无安全防护,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疏散等)及财产“损失”等情况。

  摄影、摄像记录可安排专业人员或宣传部门人员在不同现场、不同角度进行拍摄,尽可能全方位反映应急演练实施过程。

  4.4.5 宣传报道

  新闻宣传组按照应急演练宣传工作方案,认真做好信息采集、媒体组织、广播电视节目现场采编与播报等工作,扩大应急演练的宣传教育效果。同时,对涉密内容应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4.5 结束与意外终止

  应急演练完毕,由总体策划和现场导调组组长发出结束信号,应急演练总指挥或总体策划和现场导调组组长宣布应急演练结束。应急演练结束后所有人员停止应急演练活动,按预定方案集结,进行现场点评。

  在应急演练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由应急演练总指挥按照事先规定的程序和指令终止应急演练:出现真实突发事件,需要参演人员参与应急处置时,立即终止应急演练,使参演人员迅速回归工作岗位,履行应急处置职责;出现特殊或意外情况,短时间内不能妥善处理或解决时,可提前终止应急演练。

  安保后勤组负责组织人员对应急演练场地进行清理和恢复。

  4.6 现场点评

  当应急演练活动结束时,在应急演练现场组织专家和参会领导,对应急演练总体情况、取得效果、参演队伍表现、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情况进行点评,为撰写评估报告和总结报告提供素材。

  5 评估总结阶段

  评估总结阶段是指应急演练结束后至完成总结报告的阶段,主要任务是客观评价应急能力,查找问题不足,全面分析应急演练取得的效果等。

  5.1 评估

  所有应急演练活动都应开展应急演练评估工作,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全面分析应急演练记录及相关资料,对应急演练目标实现情况及其组织过程做出客观评价,并起草应急演练评估报告。

  5.1.1 召开评估人员碰头会

  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评估组应尽快召开应急演练评估人员碰头会,汇总情况、收集信息(包括现场点评情况)、讨论交流意见建议,确定评估报告框架与内容。

  5.1.2 起草评估报告

  演练评估组负责起草评估报告,经征求所有参演单位意见后,提交应急演练主办单位。

  评估报告内容应包括演练执行情况、预案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应急指挥人员指挥协调能力、参演人员处置能力、演练所用设备装备适用性、演练目标实现情况、演练成本效益分析、客观存在的问题、对完善应急预案、改进相关工作的建议等。

  5.2 总结

  应急演练总结可分为阶段总结和事后总结。阶段总结是指在应急演练举办过程中,当一个阶段结束后,及时总结前一阶段情况,协调和处理下一阶段有关事项,保证应急演练正常有序推进。事后总结指在应急演练结束后,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工作过程包括起草总结报告,召开总结会等。

  5.2.1 起草总结报告

  应急演练主办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单位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应急演练基本情况和特点、主要收获和经验、存在问题及原因、工作改进意见及建议等。

  5.2.2 召开总结会议

  在应急演练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应急演练主办单位召集所有参演单位召开总结会议,并应在召开总结会之前完成应急演练总结报告初稿起草工作,作为上会材料。各参演单位从自身角度分析总结应急演练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3 资料归档与备案

  每次应急演练活动完成后,应急演练主办单位应及时收集、汇总并归档应急演练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方案、总结评估报告以及图片、影像等资料。

  对于由上级有关部门布置或参与组织的,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要求备案的应急演练,应急演练主办单位应将相关资料及时报有关部门备案。凡有国家领导人、国家有关部门领导出席的或有市领导出席的应急演练活动,以及具有一定示范意义的应急演练活动,演练主办单位应及时将应急演练信息和相关总结材料报市应急办,市应急办将在“北京应急网”上发布或择优刊登《应急管理动态》、汇编全市年度应急演练示范材料,加强成果交流,提高全市应急演练组织工作水平。

  6 改进阶段

  改进阶段是指召开应急演练总结会后,对照应急演练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改进提高的阶段。主要任务是改进自身工作,明确近期、中期与远期的改进工作任务,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行督查与反馈等。

  6.1 改进提高

  应急演练主办单位和参演单位按照改进计划,及时采取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改进工作任务,包括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物资装备更新、有针对性地进行人员教育培训等。

  6.2 督查反馈

  应急演练主办单位和参演单位应指派专人,按规定时限监督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暴露出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各项改进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7 附则

  本指南由市应急办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关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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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发《关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2〕26号 
  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的实施意见 京退役军人局发〔2022〕38号 
  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标准的通知 国管节能〔2023〕215号 
  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23〕29号 
  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国办发〔2023〕27号 
  关于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批复 国函〔2023〕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0号) 
  关于开展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报的通知 
  关于在本市部分区域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京政发〔2023〕18号 
  《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 试点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23〕34号 
  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23〕2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 
  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京应急规文〔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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