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7〕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月3日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面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重点考核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自评自查与综合评定相结合、过程监管与结果考评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由农业部牵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负责考核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等36个城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

  第四条 考核内容包括“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满意度五个方面。生产能力考核蔬菜播种面积、产量和肉类产量等;市场流通能力考核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建设和零售网点密度等;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考核“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质量安全水平和追溯体系建设等;调控保障能力考核“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价格涨幅、储备制度建设、管理体系建设、信息监测预警与发布平台建设等;市民满意度考核市民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满意程度。

  第五条 考核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第六条 考核采取以下步骤:

  (一)自我评价。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对考核期内“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形成自查报告,于次年5月底前按程序报送农业部。

  (二)初步评定。联席会议对自查报告进行评估,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形成初评报告。

  (三)抽查考核。联席会议按照20%的比例确定抽查城市,并组成若干工作组,进行实地考核,形成抽查考核报告。

  (四)综合评定。联席会议对初评报告和抽查考核报告进行审议,确定考核结果等级,形成综合考核报告,于7月底前由农业部向国务院报告。

  (五)结果反馈。考核结果由农业部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反馈,并抄送中央组织部。

  第七条 考核结果作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城市,给予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城市,要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第八条 被考核城市要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城市,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考核成绩并在全国范围内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九条 农业部会同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各项考核指标计算方法和评分标准,细化考核流程和要求,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

  第十条 各省(区)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考核办法,负责考核本行政区域内其他地级城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关联内容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印发《关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2〕26号 
  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的实施意见 京退役军人局发〔2022〕38号 
  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标准的通知 国管节能〔2023〕215号 
  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23〕29号 
  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国办发〔2023〕27号 
  关于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批复 国函〔2023〕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0号) 
  关于开展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报的通知 
  关于在本市部分区域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京政发〔2023〕18号 
  《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 试点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23〕34号 
  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23〕2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 
  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京应急规文〔2023〕2号 

 关键字
  菜篮子  市长负责制  考核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修订《“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农市发[2023]1号

 北京市西城区统筹推进“菜篮子”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7〕1号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订《“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农市发〔2021〕1号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 农办牧〔2020〕7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菜篮子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海行规发〔2015〕5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