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21年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现将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湘杉43等18个品种和认定通过的彰武松等9个品种作为林木良种(详见附件)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这些品种在林业生产中可以作为林木良种使用,并在本公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推广。
特此公告。
附件:林木良种名录(中英文)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3月31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23年第3号
取消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18年第12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1年第2号)(关于委托实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行政许可)
《林业及相关产品分类》等120项林业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18年第18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1年第1号)(对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2021年第1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21年第9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第一批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名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18年第11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18年第10号)(委托实施审批的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事项) 2018年第10号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财务业务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微信扫一扫洽谈沟通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