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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如何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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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如何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补缴住房公积金分两种情况:按月补缴和差额补缴。 单位未按时为部分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办理按月补缴。按月补缴时,应按住房公积金年度申报。例如:某企业2018年住房公积金年度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单位经办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为某职工补缴2018年5月至2018年8月住房公积金时,应按2018年5月至2018年6月、2018年7月至2018年8月录入两条补缴记录,不能按2018年5月至2018年8月录入。 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错误,未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办理差额补缴。单位经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增员清册》(住房公积金表205)并加盖单位印章,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为职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后,即可办理差额补缴业务。单位经办人可在柜台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住房公积金表207)并加盖单位印章,为职工办理差额补缴,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为职工申报差额补缴。 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为职工办理补缴住房公积金操作步骤如下: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后,点击页面左侧菜单栏“公积金”,再选择“汇补缴”中的“补缴”,点击页面中间位置“编辑补缴清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补缴: 第一种方式为选择逐人补缴。 点击“添加补缴人员”,在“录入补缴信息”页面录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确认录入信息无误后,点击“查询”,系统会显示人员基本信息,在下方信息栏中选择“补缴类型”(按月补缴或差额补缴)、选择“补缴起始年月”和“补缴终止年月”,系统会自动计算出“补缴金额”,然后点击“确定”后,再点击“保存”,在弹出的页面中再次点击“确定”。如继续添加人员可重复以上操作,完成录入全部补缴人员后,点击“确认申报补缴清册”,系统会提示“申报补缴清册成功”,点击“确定”; 第二种方式为选择批量补缴。 点击“导出模板”,在导出的Excel表中编辑完成补缴人员信息(“证件类型”需按导出的Excel表中的提示信息以01、02形式录入,不能录入汉字),编辑完成后将文件保存在电脑中。再次进入“编辑补缴清册”栏目中,点击“导入(补缴)清册”,选择电脑中所保存编辑完成的补缴人员Excel表文件,点击“提交”,如系统提示有错误信息,可双击错误信息条目进行修改。完成补缴人员批量导入后,点击“确认申报补缴清册”,系统会提示“申报补缴清册成功”,点击“确定”。 如需要查看已提交的补缴信息,可点击“查看已提交补缴信息”栏目,再点击“查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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