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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经营增值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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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经营增值税 咨询时间 2018-09-26 答复时间 2018-09-28 受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咨询内容 您好,我公司是一家国有制造业企业,目前拟开展艺术品经营业务,通过从画廊或艺术家购买画作销售,想咨询一下销售艺术品画作,适用增值税税率是多少?什么税目?是否可以按销售旧货办理简易计税? 答复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文件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符合上述旧货定义的货物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如不符合的,应按照销售货物,适用税率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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