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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中自查自纠有关工作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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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中自查自纠有关工作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中治工办发〔2012〕1号)的精神,我委于2012年6月13日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了全市动员大会,部署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的工作。为确保自查自纠阶段顺利进行,我们分别制定了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自查表。请贵单位从邮箱中下载有关表格、清单,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如实填写。并请于7月12日前将自查表以及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按照以下渠道报送:凡是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招投标监管的项目,报送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由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负责招投标监管的项目,报送项目所在地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 附:邮箱地址:ZJWZXQL@126.com 邮箱密码:59958828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筑市场管理处(代)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联 系 人:建筑市场管理处冯姗、张超;市招标办李建民、张晓忠 联系电话: 59958828、59958823; 82382605; 传真电话: 59958821; 62325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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