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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 京退役军人局发〔2023〕3号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北京市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

京退役军人局发〔2023〕3号

  各区退役军人局、教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部署要求,进一步拓宽渠道,促进退役军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就促进北京市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大力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发挥北京优秀退役军人人才资源优势,助力改善中小学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和性别比例,加强中小学生基础教育阶段思想品德培养、引导价值观养成、传承红色基因。进一步实现退役军人由军事人才向经济社会建设人才的转变,为首都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加强教育培训,培养师范专业人才

  (一)强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推进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在退役军人退出现役后,组织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引导退役军人发扬政治信念坚定、使命责任强烈、作风素养过硬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深刻认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重要意义,树立为党和人民培养可靠接班人的信念。

  (二)扩充师范专业学历教育。认真落实退役军人招考政策,保障本市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高考按规定享受加分照顾。鼓励有条件的在京高校优化招生结构、扩大师范类学科招生计划,主动衔接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按规定落实在读师范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资助政策,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等工作。鼓励开设退役军人师范教育、体育专业专修班。

  (三)开展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加大职业能力培训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实行三级财政保障,支持符合基础条件且有从教意愿的退役军人参加师范院校、培训机构开展的思想政治、国防教育、体育等任教专业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将退役军人在部队练就的“会讲、会做、会教、会做思想工作”的基本功,进一步转化为担任中小学教师所需的职业能力,充实中小学教师人才队伍。支持本市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开放共享,跨省开展专项培训合作。

  三、拓宽发展渠道,支持到中小学任教

  (四)鼓励引导到中小学任教。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加大对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扶持力度。完善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计划,全市各区保证每年设置面向中小学的专岗,并根据工作实际逐年增加。支持有条件的区在制定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时,面向退役军人设置同等条件下优先标准,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各区可结合“乡村教师特岗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毕业生优先到中小学任教。用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政策,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优先接收安置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官和退役士兵。

  (五)积极拓宽多元发展路径。各区、各中小学校要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加强对退役军人教师的专业培训和跟踪培养,配备优秀骨干教师“传帮带”。要重点发挥好退役军人教师特点和优势,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在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教育中创新方式方法,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空间,传承红色基因,巩固学校思想文化阵地,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各区、各中小学要将获得教师资格的退役军人纳入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选聘范围,支持退役军人在学校高中阶段军训任务中担任军训教官。鼓励为学校提供安保服务的相关企业聘用更多退役军人。

  (六)优化完善职业保障制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退役军人教师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后,其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年限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在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定、岗位晋级考核中,在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先进工作者评选中,综合考虑退役军人教师的教学业绩、教书育人实效以及对学校的贡献作用,全面客观评价,体现激励导向。落实好退役军人就业促进各项优惠政策。

  四、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七)健全工作组织推进机制。市、区退役军人、教育、人力社保部门要共同建立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工作组织推进机制,发挥党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高位推动。各区要结合区情实际,深化政策统筹和政策衔接,提出具体落实措施。

  (八)明确责任分工协同落实。市、区退役军人、教育、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信息沟通共享,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退役军人部门负责宣传动员、摸清底数、审核退役军人身份,引导退役军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加中小学教师招聘;将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纳入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补助项目范围,合理统筹使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教育、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指导师范院校和中小学校制定培养和招聘计划,督促师范院校和中小学校落实各项倾斜政策,保障师范专业退役军人学生资助等相关经费。

  (九)加强督查指导制度保障。市、区退役军人、教育、人力社保部门要定期组织联合督查检查,将是否落实倾斜政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人才培养体系作为检查内容。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履行教育、退役军人事务职责和对学校实施绩效奖励、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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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役军人  促进  优秀  中小学  任教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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