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颁布孤残儿童护理员等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9〕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共同制定了孤残儿童护理员等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2019年4月22日
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名称
1 4-10-01-04 孤残儿童护理员
2 6-21-06-02 矫形器装配工
3 6-21-06-03 假肢装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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