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

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

  各区、县人事局,市人才服务中心: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推动北京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与配置,更好地发挥流动人员在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中的作用,经研究,同意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的范围和条件

  (一)办理的范围:

  指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办理的条件:

  上述人员中凡本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被在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现仍被聘用的人员,其配偶系干部(含聘用制干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办理: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1年的的人员;

  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2年的人员;

  夫妻双方均系大学本科毕业且在京一方存档时间满3年的人员;

  在京一方处满30岁、存档时间满5年、其配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我市急需的人员。

  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工作中获得省(市)级及以上部门奖励、表彰的先进个人,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予以办理。

  凡在市、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存档时间(不含在其它人才服务机构存档时间)可以累积计算。市、区、县所属其它单位的职工夫妻两地分居问题仍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二、办理的程序及需报送的材料

  (一)办理的程序:

  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由用人单位申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并办理调京手续;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由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区、县人事局审核后,分别报送市人事局审批,并办理调京手续。

  (二)审批时需报送以下材料:

  本人书面申请、在京户口及结婚证书、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各种证明需报送原件并备复印件);

  被调人在京接收安置单位的证明[需区(县)局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

  填写《干部调京审批表》(一式一份)、《调京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被调人人事档案(包括组织鉴定和近期体检表);

  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有在校证明或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明;

  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填写的《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表样附后)。

三、要求

  解决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是一项政策性强,且关系到干部切身利益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秉公办事,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对于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八日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北京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3.0版)》的通知 京人社事业发〔2023〕24号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乡村振兴协理员流动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人社毕发〔2023〕28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监发〔2023〕22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人社仲发〔2023〕18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市场发〔2022〕12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的通知 京人社监发〔2023〕2号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高级研修班选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专技字〔2023〕4号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落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3〕5号 
  关于发布《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人力资源开发目录(2023年版)》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3〕9号 
  关于实施创业启航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能发〔2023〕25号 
  关于实施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人社市场字〔2023〕122号 
  关于开展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 京人社毕发〔2023〕21号 
  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京人社就促字〔2023〕105号 
  关于统一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3〕8号 
  关于调整北京市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劳发〔2023〕20号 

 关键字
  两地分居  人才  服务中心  高新技术  产业  存档  单位  夫妻  问题  解决  人员  科技  民营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印发《关于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人服通〔1998〕1号

 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