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关于2015年上半年北京市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5年上半年北京市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考生:

  根据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为做好2015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就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等级范围

  序号 职业名称 等级

  1 营销师 5、4、3、2、1

  2 秘书(含涉外) 5、4、3、2

  3 公关员 5、4、3

  4 职业指导人员 4、3、2、1

  5 项目管理师 4、3、2、1

  6 电子商务师 4、3、2

  7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4、3、2、1

  8 物流师 4、3、2、1

  9 网络编辑员 2

  10 心理咨询师 3、2

  11 企业信息管理师 3、2、1

  12 理财规划师 3、2、1

  13 企业培训师 3、2、1

二、考生报名类型

  2015年下半年全国统一鉴定秘书(含涉外)二级、网络编辑员二级暂停考试。2015年上半年全国统一鉴定只受理秘书(含涉外)二级、网络编辑员二级补考考生报名,正常考试的考生若报名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秘书(含涉外)三、四、五级及其他职业等级受理全部类型的考生报名。

  根据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生在一年之内有一次补考机会的原则,2015年上半年全国统一鉴定补考考生是指2014年5月或11月,参加过该职业等级全部科目的考试且至少有一个科目合格,在一年内未再次参加过其他不合格科目考试的考生。(如2014年5月参加过秘书二级全部科目的正常考试且理论合格、实操和综合评审未合格,若在2014年11月再次参加过实操、综合评审的的补考,则此次不属于补考考生;若未在2014年11月参加过补考,则此次属于补考考生。)

三、报名相关工作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上半年全国统一鉴定

  报名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

  3月23日9:30-3月29日17:00 4月7日-4月15日

  (二)报名途径:北京市的全国统一鉴定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主页,在“办事服务”项目中点击“职业鉴定”。

  (三)全国统一鉴定报名要求考生本人如实申报个人资料并保证真实、无误。考生本人对信息失真造成的后果负责。

  考生本人应按预约的时间、地点,持需资格审查的材料原件,参加考生资格审查。

四、其他工作要求

  2015年全国统一鉴定时间、考核方案及综合评审安排将另行公告通知,公告中如有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安排和要求,以公告为准。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2015年3月19日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北京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3.0版)》的通知 京人社事业发〔2023〕24号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乡村振兴协理员流动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人社毕发〔2023〕28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监发〔2023〕22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人社仲发〔2023〕18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市场发〔2022〕12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的通知 京人社监发〔2023〕2号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高级研修班选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专技字〔2023〕4号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落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3〕5号 
  关于发布《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人力资源开发目录(2023年版)》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3〕9号 
  关于实施创业启航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能发〔2023〕25号 
  关于实施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人社市场字〔2023〕122号 
  关于开展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 京人社毕发〔2023〕21号 
  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京人社就促字〔2023〕105号 
  关于统一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3〕8号 
  关于调整北京市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劳发〔2023〕20号 

 关键字
  职业  资格  北京市  国家  全国统一  鉴定  报名  工作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印发《北京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3.0版)》的通知 京人社事业发〔2023〕24号

 关于印发精算师职业资格规定和精算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规〔2023〕3号

 关于开展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举报工作的通知 京环办〔2017〕99号

 关于开展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京环办〔2017〕98号

 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3〕3号

 关于印发《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市监质发〔2023〕13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2.0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细则(试行)》的通知 京人社专技发〔2022〕29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境外人员开放职业资格考试目录(2.0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细则(试行)》的通知 京人社专技发〔2022〕29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2.0版)》的通知 京人社事业发〔2022〕19号

 国资委关于贯彻实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发法规〔2009〕37号

 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资发法规〔2008〕95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认可程序规定》的公告 京司发[2011]42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建办市〔2018〕57号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 115 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虐旃]后再搜索
 勾选在结果中继续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