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2〕567号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2〕5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我们在整合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等专项的基础上,设立了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为规范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 政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年8月3日

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支持转变工业发展方式、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资金。

  第三条 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第二章 使用安排原则

  第四条 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的使用和安排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筹协调,集中财力,重点突破。通过协商机制,加强对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的统筹管理,集中资金支持薄弱环节,并将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的使用与其他相关资金相衔接,形成合力。

  (二)市场基础性作用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工业转型升级。

  (三)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针对工业转型升级目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根据每个环节的特点,创新财政资金的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科学、公开、公正”,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支持范围

  第五条 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范围包括:

  (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为工业行业、领域或区域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试验验证和质量认证服务、信息服务,以及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等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支持企业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产品信息化和服务型制造、面向产业服务和行业管理的信息化服务等项目。

  (三)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及加强自主品牌培育。支持质量保障和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关键共性质量问题攻关、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能力建设、工业企业自主品牌培育等。

  (四)工业领域自主创新。支持软件、集成电路产业,以及计算机、通信、网络、数字视听、测试仪器和专用设备、电子基础产品等电子信息产业核心领域技术与产品研究开发、产业化和加大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五)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培养。支持工业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能力培育、产业知识产权风险评估与预警、工业行业知识产权综合数据服务平台建设等。

  (六)中药材扶持。支持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平台、生产信息服务平台、供应保障平台建设等。

  (七)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工业和通信业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复审、国际标准研制、行业标准管理。

  (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各类社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展构建具有平台式公共服务功能的服务体系。

  (九)工业和信息化部商财政部确定的工业转型升级的其他领域。

第四章 资金管理及项目申报审核程序

  第六条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直接承担的工业转型升级任务,所需资金编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门预算,按照部门预算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由地方承担的工业转型升级项目,所需资金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中安排。按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财政部每年下半年发布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第九条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本办法规定和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论证。

  第十一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安排建议,报财政部批复。

  第十二条 财政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情况,结合年度预算安排,在与其他相关专项资金“对表”后,批复年度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分配方案。

  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收到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会计处理,规范资金使用。

第五章 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对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 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除将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全额收回外,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的项目单位,财政部将扣回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责令地方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该项目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工业转型升级资金。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2年8月10日起实施。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北京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经经信发〔2023〕67号 
  《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食盐定点企业规范管理办法》解读 
  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指南》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3〕1905号 
  关于印发《城市标准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产品和解决方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对“创客北京2022”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大赛拟奖励项目进行公示的通知 
  门头沟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消费〔2023〕10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23〕235号 
  密云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征集工作的通知 
  密云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征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兴区核心团队奖励和服务办法》的通知 
  关于征集虚拟现实先锋应用案例的通知 工信厅联电子函〔2023〕192号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征集北京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合作机构(第一批)的通知 
  关于印发《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科〔2023〕63号 

 关键字
  工业  转型  升级  资金管理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建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物联网发展及稀土产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4〕87号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2〕567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支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财经一〔2013〕1219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3〕389号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2〕97号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能源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1〕180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中央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财经一〔2016〕1927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业废气治理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财经一〔2012〕2756号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1〕64号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2〕375号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4〕24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