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招商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密政发〔2011〕36号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招商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密政发〔2011〕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密云县招商引资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第39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十一届县委132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密云县招商引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密云县“三个走在前列”奋斗目标,大力实施密云生态涵养发展区工作方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升招商引资项目质量,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商引资项目是指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本县行政区域外的境内投资者来本县投资的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落户我县的所有新占土地的招商引资项目。

  第四条 实行引进项目评审制度,凡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的招商引资项目,均需进行准入评审。重大项目和重点区域内项目建立联审会议机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成立密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副县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投资促进局,由投资促进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 领导小组职责:

  (一)围绕“三个走在前列”奋斗目标、密云生态涵养发展区工作方略以及产业发展方向,研究制定全县招商引资的工作重点、目标和规划;统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

  (二)重大项目和重点区域内项目由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

  (三)研究、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落实《密云县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绿色通道服务制度》。

  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接收招商引资项目申报,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将评审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批,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形成的决议。

第三章 项目准入和申报

  第八条 招商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密云县“十二五”产业发展规划;符合节能、节水、环保要求;外商投资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要求。

  第九条 项目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有利于形成产业聚集和带动产业升级,能够充分开发利用当地的优势资源。

  第十条 各村、镇(街)在获得投资者明确的投资意向后,统一由镇(街)填写《密云县招商项目引进申请表》及项目选址图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章 项目审批

  第十一条 招商引资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重大项目是指投资额在10亿元(含)以上的项目;一般项目是指10亿元(不含)以下的项目。项目落户区域分为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重点区域是指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规划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县域重要景区景点(A级以上)、重要交通节点、各型水库周边、6个重点镇、7个农民就业基地;其它区域为非重点区域。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各镇(街)上报的项目材料后进行登记建档,对项目的评审过程进行记录,对评审结果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 一般项目和非重点区域内项目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通过后,报领导小组审批;重大项目和重点区域内项目经联审会评审通过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批。

  第十四条 重大项目联审会议由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发展改革、投资促进、国土、规划、环保、水务等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涉及的镇(街)负责人参加。

第五章 项目管理

  第十五条 重大项目和重点区域内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统一对外洽谈,组织起草合作协议文本;一般项目和非重点区域内项目由镇(街)对外洽谈,组织起草合作协议文本并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进度。

  第十六条 政府主要领导签约的协议文本由承办部门初审,相关部门会审,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县政府审定;涉及外商投资项目的协议文本由县商务委负责审定。

  第十七条 重大项目和重点区域内项目由县政府明确责任单位,列入县政府督察室督办范围,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尽早投产。一般项目和非重点区域内项目由各镇(街)负责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第十八条 未通过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批的项目,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不予办理项目报批手续。

  第十九条 严禁各镇(街)在县域内互拉项目,严禁招商引资项目以租代征、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条 各镇(街)要积极盘活闲置土地和厂房,每年对辖区招商资源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统计,将资源信息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数据库,统一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村、镇(街)在进行对外招商和项目包装推介时,应将相关材料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未经审核的不得对外宣传。

第六章 项目服务

  第二十二条 本着“延伸为企业服务的内容无止境,拓展为企业服务的范围无界限”的理念服务于引进企业。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认真执行《密云县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绿色通道服务制度》。

  第二十三条 县投资促进局、各镇(街)对本单位、本地区所引进的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明确1名副职领导牵头,全程代办各项行政许可事项。

  第二十四条 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向服务对象宣传扶持政策,优先为绿色通道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服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 密云县经济开发区、商务区招商引资工作按现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密云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4:县域各型水库

  附件5:县域重点镇

  附件7:密云县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分标准(试行)

  附件6:农民就业基地

  附件3:重要交通节点

  附件2:重要景区景点

  附件1:密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下载附件
(1)附件4:密云县招商引资管理办法—县域各型水库.docx
(2)附件5:密云县招商引资管理办法—县域重点镇.docx
(3)附件7:密云县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分标准(试行).docx
(4)附件6:密云县招商引资管理办法—农民就业基地.docx
(5)附件3:密云县招商引资管理办法—重要交通节点.docx
(6)附件2:密云县招商引资管理办法—重要景区景点.docx
(7)附件1:密云县招商引资管理办法—密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关联内容
  关于做好2023年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3年老字号传承发展项目的通知 
  关于2023年度支持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京商外运字〔2023〕26号 
  关于印发《石景山区促进消费增长和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石商务发〔2022〕9号 
  关于申报2023年北京市支持加强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京商调字〔2023〕6号 
  印发《关于支持美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商运指字〔2023〕7号 
  关于做好2024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北京老字号创新发展的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京商流通字〔2023〕18号 
  关于非国有商场卖场、商业街区2022年7-12月租金减免奖励项目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 商办贸函〔2023〕470号 
  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位置安排办法》的通知 商办贸函〔2023〕463号 
  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装函〔2023〕245号 
  关于2023年度促进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商服贸字〔2023〕33号 
  关于申报2023年农村便民商业网点改造提升项目的通知 京商生活字〔2023〕23号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调整“京彩·绿色”消费券政策适用商品范围的通知 
  关于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的通知 京商流通字〔2023〕15号 

 关键字
  招商  引资
  密云县人民政府  密政发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开展《大兴区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奖励办法》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招商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密政发〔2011〕36号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招商引资实体项目准入评审办法的通知 密政发〔2015〕10号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商引资鼓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平政发〔2013〕4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