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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实施意见的通知 顺政发〔2011〕45号

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实施意见的通知

顺政发〔2011〕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提升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已经2011年11月23日第2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提升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邮政普遍服务水平,促进邮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首都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的意见》(京政发〔2011〕4号),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首都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的意见》(京政发〔2011〕4号),以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为目标,以有效解决邮政设施及服务中的主要问题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完善机制,将邮政普遍服务全方位、多层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可持续发展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

  着力打造布局合理、分类设置、功能完善、流程优化、服务一流的邮政设施网络体系。力争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每万人1个邮政服务网点;住宅楼房1户1个信报箱;每个行政村建1个健康运行的村邮站;有条件的城市社区,每个社区设置1个邮政服务网点;住宅楼房通邮率达到100%;住宅楼房标准信报箱插箱投递到户率达到100%,为全区提供优质高效的邮政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邮政设施规划及建设管理。

  区邮政局要结合顺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顺义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抓紧编制邮政设施专项规划。邮政设施的用地规模、网点设置、建筑规模按照有关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和相关设计规范执行。邮政局(所)等非营利性邮政设施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划拨方式供地。涉及邮政局(所)拆迁时,应按照“就近安置、拆一还一、实物还建、先建后拆”的原则进行还建。按照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配套建设的邮政局(所),以建安成本价接收。

  (二)落实服务网点建设。

  健全全区服务网点,到2015年底,实现服务网点全覆盖。2011年完成仁和镇邮政所补建工作;2012年完成港馨家园邮政支局、新国展邮政支局的建设;2015年底前完成马坡新城邮政支局、现代汽车邮政支局、金汉绿港邮政所、古城邮政所、南彩邮政所、赵全营邮政所的配套建设。其他规划配套的邮政局(所)根据城镇建设进程同步配套建设。

  (三)增强农村邮政服务能力。

  加强村邮站建设,按照“政府主导、邮政配合、村委会管理”的原则,把村邮站建设成为以邮件转投为基础,集代办邮政业务、代收话费、农资配送、代理金融等为一体的综合便民服务平台。落实区农委、区财政局和区邮政局《关于顺义区村邮员队伍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顺农文〔2011〕43号),以新型村邮站为单元设置村邮员岗,每个新型村邮站配备1名村邮员。村邮员纳入农村公益性岗位,村邮员由村委会选聘,村邮员补贴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四)推进邮政服务进社区工作。

  结合我区“一站式”、“一网式”便民服务窗口和“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依托民政部门社区服务站,增加邮政服务项目,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推动邮政服务与基层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有机融合,进一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五)落实户箱工程建设。

  1.新建住宅楼房信报箱由建设单位统一纳入楼房配套设施建设。安装的信报箱必须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竣工验收按《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顺政发〔2011〕35号)执行。

  2.落实信报箱的更新和补建工作。住宅楼房信报箱更新和补建工作按照市邮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已建住宅楼房信报箱更新补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京邮管函〔2011〕32号)执行,确保达到“一户一箱”要求。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顺义区邮政普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本区邮政普遍服务工作。组长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市政市容委主任担任,成员为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农委、区社会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邮政局、市国土局顺义分局、市规划委顺义分局等部门行政正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市政市容委,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市政市容委主任兼任,成员为区市政市容委、区农委、区财政局、区社会办、区邮政局主管副职。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区市政市容委:负责全面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协调成员单位落实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建设的具体事宜。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落实镇邮政局(所)补建相关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监督、协调做好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邮政局(所)、信报箱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移交和接收工作。

  区农委:协助落实村邮站建设及村邮员队伍建设工作,配合区邮政局和各镇政府落实村邮员的招聘和管理,确保村邮站健康运行。

  市规划委顺义分局:负责邮政服务网点的规划设置,将邮政发展规划纳入《顺义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

  市国土局顺义分局:负责按照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用地手续办理工作要求,做好邮政局(所)用地的划拨工作。

  区社会办:负责指导各社区开展邮政服务进社区工作,将社区邮政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社区建设考核内容。

  区财政局:负责对邮政普遍服务补贴资金予以保障;及时拨付用于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建设的项目资金;对邮政普遍服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社区管理部门做好邮政社区服务人员的用工管理。

  区民政局:负责会同邮政部门共同做好邮政服务进社区工作,确保邮政便民服务站建设顺利实施。

  区邮政局:参与邮政配套设施的规划方案审查及验收工作;负责住宅楼房信报箱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村邮站的日常管理和村邮员的考评工作;开展村邮员日常业务培训;制定邮政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各属地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定期例会制度。

  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统筹研究、协调解决邮政普遍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三)落实资金保障。

  住宅楼房信报箱维护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区市政市容委、区邮政局负责统计信报箱维修数量,区财政局按年拨付信报箱维修资金。

  区财政要加大对邮政普遍服务资金支持力度,采取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解决邮政普遍服务中的困难。

  区市政市容委要加强对邮政普遍服务项目所需资金的管理,并对项目进行绩效审核,区财政局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六、本意见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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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义区人民政府  顺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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