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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进一步加强机场周边地区综合管控意见的通知 京兴政发〔2016〕2号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进一步加强机场周边地区综合管控意见的通知

京兴政发〔2016〕2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大兴区进一步加强机场周边地区综合管控意见》已经2015年12月14日区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4日

大兴区进一步加强机场周边地区综合管控意见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以下简称机场)是完善首都城市功能布局、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国家重大项目。目前,机场主体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主体工程已全面开工,外围配套工程及临空经济区也将陆续启动建设,机场周边地区综合管控将进入新的历史阶段。随着村庄拆迁、土地流转、地区人口分布变化、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识的转变,社会投资、投机活动不断增多,管控不利因素还将叠加出现,进一步加强机场周边地区综合管控势在必行、刻不容缓。为统一思想、协调推进,不断加大各项措施的落实力度,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机场和临空经济区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强化对“人、地、房、业”的综合管控措施,以人口调控为主线,土地管控为基础,建设严控为手段,限控业态,全方位布控,整体协防,实现流动人口有序增减,土地有效管控,违法建设零增长,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战略目标,严防机场周边地区形成新的城乡结合部,为机场和临空经济区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管控范围

  机场周边榆垡、礼贤、庞各庄、安定、魏善庄(以下简称南五镇)镇域范围。

三、管控措施

  (一)科学确定各镇、村年度流动人口总量管控指标,划定管控数量底线,强化“九控”措施,建立镇、村流动人口总量与增长率双考核机制,创建无流动人口村,落实以奖促管措施。(区流管办、南五镇负责)

  (二)严格规范村民房屋出租行为,制定房屋准租标准,实行房屋出租登记备案制,不符合准租标准的房屋一律不得出租,私自出租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责。(区流管办、南五镇负责)

  (三)研究制定人员和产业准入标准,建立微小商业服务业准入制度。(区流管办、区商务委、区工商分局、南五镇负责)

  (四)完善拆迁补偿政策,严格户籍管理,完善户口迁入条件,建立户籍人口年度报告制度。(区住建委、区公安分局、南五镇负责)

  (五)加强土地流转监管,禁止村民私自流转承包地,向村集体以外流转承包地必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公开合同内容,明确土地用途、年限和违约责任,可参照土地流转价格预收一定比例的风险保障金。结合农业结构调整,鼓励村民将承包地委托村集体流转,支持村集体对土地实行规模化经营。(区农委、区经管站、南五镇负责)

  (六)完善设施农业项目及从业人员审核管理机制,结合农业结构调整总体布局,严格项目初审,强化农业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严禁以设施农业项目为名,圈地建围墙、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禁止流动人口在设施农业项目内生活居住。研究农业用地、闲置设施的强制退出机制。(区农委、南五镇负责)

  (七)除国家绿化工程项目和经联审备案的农业项目外,禁止在本意见实施后,在农用地内种植树木、药材等作物,坚决制止抢栽抢种。禁止在农用地内建坟、建鱼塘、挖沙、取土。鼓励实施镇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对坟墓进行集中管理。(南五镇负责,区国土分局、区民政局、区农委、区园林绿化局、区经管站配合)

  (八)建立快捷反应机制,对违法建设不得提供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相应服务,促使违法建设单位、个人自拆。建立全区非法占地、违法建设单位和个人黑名单,加大媒体曝光力度。研究建立违法建设强拆成本费用追偿机制,增加违法建设成本。(区住建委、区法制办、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规划分局、区水务局、区供电公司、南五镇负责,区相关部门配合)

  (九)深化村庄社区化管理,明确村庄边界,实行村庄封闭或环村道路隔离,坚持联防联控,严格落实进村车辆和人员查控措施,未经允许的建材运输车辆一律不得进村。(区综治办、南五镇负责)

  (十)对农村房屋、宅院、街道等推行影像管理,固化现状,建立征地拆迁历史参照档案。各类空闲地要明确管护人和管护责任,严禁私搭乱建。实行村民院内新建房屋备案制度,严禁擅自圈建院墙、扩大宅基地。(南五镇负责,区住建委配合)

  (十一)组织各村修订完善村民自治公约,引导各村实行自来水定量管理,推行阶梯水价;实行生活垃圾有偿消纳,提高环境质量;实行施工用电申请,严格限定用电范围,坚决查处违法建设用电,确保生产安全;完善奖惩机制,与每家每户签订协议,将房屋出租、土地流转、违法建设等与村集体资产分红、村民福利待遇等挂钩;尝试建立对违法建设黑名单内的单位、个人中止社会服务和村民福利机制。(南五镇负责,区民政局、区经管站配合)

  (十二)区政府设置专项综合管控资金,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增加土地补偿管控费,用于综合管控。南五镇组建专职综合管控队伍,购置专门的巡逻执法车辆,保证24小时不间断巡查执法。建立南五镇综合管控队伍统一调度机制,联勤联动,资源共享。继续实行广泛宣传,全社会监督。各镇设置并公布举报电话,由专人接听记录,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对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抢栽抢种随时发现,随时处置。(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南五镇负责,区综治办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机场周边地区综合管控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抓限控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固化有效机制,继续发扬“三敢一甘”精神,连续作战,同心协力,创造综合管控工作新局面,以崭新姿态迎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新的历史机遇。

  (二)属地主责,部门协调。南五镇是综合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继续强化属地责任意识,统一守土有责思想,打造村级管控主阵地,形成村为依托、镇为支撑、部门协防的综合管控体系。区住建委、国土分局、农委、规划分局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核查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各负其责,保证综合管控工作协调推进。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各相关部门和南五镇要结合本意见和部门职责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区绩效、督查部门要强化督查,将综合管控工作纳入到各部门、各镇绩效考核内容。区纪检监察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南五镇要建立完善综合管控责任落实考核机制,加强对村级班子的考核力度,提升村级组织的执行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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