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行政处罚权的通知 朝政发〔2012〕2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行政处罚权的通知

朝政发〔2012〕2号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保障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3号)、《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22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区政府决定,将属于区政府管理的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行政处罚权,委托给区城管监察大队代为行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范围

  市政府和所在地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划定的属于我区政府管理的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

二、委托权限

  区城管监察大队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区政府的名义在属于区政府管理的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行使下列行政处罚:

  (一)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2.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3.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4.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

  5.违反规定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

  6.违反规定从事航空模型飞行活动;

  7.违反规定升放风筝、孔明灯或者其他升空物体;

  8.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9.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10.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焰火;

  11.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

  12.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二)《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内容。

二O一二年二月二日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文件的通知 京交法发 〔2023〕 17号 
  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023年第7号 
  关于继续实施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 
  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4号 
  关于延续实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6号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8月3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公路工程标准体系的意见 交公路发〔2023〕132号 
  门头沟区2023年春节期间邮政快递、线上外卖企业员工留京在岗工作补贴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北京市无人配送车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交科发〔2023〕2号 
  关于继续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7号 
  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核定单位通勤班车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有关服务事项的规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交综治发〔2023〕2号 
  2022年邮政行业发展统计公报解读 
  《铁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政策解读 
  民用机场母婴室规划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指南 

 关键字
  民用  机场  净空  保护  区域  行政处罚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朝政发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1年第30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行政处罚权的通知 朝政发〔2012〕2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17版)》的通知 京环发〔2017〕20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18版)》的通知 京环发〔2018〕16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