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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密政发〔2012〕18号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密政发〔2012〕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密云县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意见》已经第7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密云县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意见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密云新城,实现“三个走在前列”奋斗目标,建设白天美丽如画、夜晚绚丽多彩的“绿色国际休闲之都”,现就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门前三包”单位是实施网格化管理的最小社会单位。加强“门前三包”管理是维护和提升市容环境的有效措施,是建设“绿色国际休闲之都”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精细管理,服务群众”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对提升和维护广大群众工作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

(一)明确实施范围

  “门前三包”责任制在城区和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施行,具体包括密云新城建成区、镇政府所在地、县经济开发区、生态商务区和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在此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停车场管理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均须按规定履行“门前三包”责任。

(二)明确“门前三包”责任区

  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的确定,以《密云县“门前三包”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划定的范围为准。其中地处城市道路两侧的临街单位,其责任区是本单位临街一侧房基线(有护栏或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至便道道牙;无便道的,至道路中心线。两个单位相毗邻的,由本单位墙基起算至两个单位中心线。无毗邻单位的,从本单位四周房基线起算(有护栏或者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

(三)明确“门前三包”责任

  1.包环境卫生。负责划定的责任区内环境保洁,清扫地面,清运垃圾,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积雪,清理非法小广告,制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和乱贴乱挂。

  2.包社会秩序。在划定的责任区内不乱堆杂物、不乱设摊点、不私搭乱建、不乱设广告牌匾、不乱停车辆。发现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的,或者发现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应当向有关执法部门报告。

  3.包绿化美化维护。在划定的责任区内,按照园林部门的规划布置,管护树木花草,维护绿化美化设施。

(四)明确管理部门职责

  1.县市政市容委是本县“门前三包”责任制主管部门,负责责任书的制作、下发,对各镇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责任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各镇街、县经济开发区、生态商务区负责本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与辖区单位签订责任书,确定各单位责任区具体范围,监督检查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

  3.县城管监察大队负责本县“门前三包”责任制监督执法。对“门前三包”责任区维护管理不善,达不到规定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管理要求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规划、园林、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绿化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三、强化落实责任

  (一)各“门前三包”单位责任:

  1.接受市、县有关管理部门以及各镇街、县经济开发区、生态商务区的监督检查。

  2.确定专人并配备必要的工具,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区的日常维护管理,保证责任区内环境卫生整洁,做到无乱设摊点、无私搭乱建、无乱贴乱挂、无乱堆乱放、无宠物粪便、无垃圾渣土、无污水污迹、无积雪积冰、无非法小广告,车辆停放有序,绿化管护和社会秩序良好。

  3.每天营业(上班)前和停业(下班)后,要对责任区进行彻底清扫保洁,全天加强维护管理。

  4.大型商场、超市应安排不少于3人的“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员,佩戴明显标识,加强环境维护管理。

  5.各类商业、服务业单位要在门口内设置垃圾收集容器。

  (二)各管理部门责任:“门前三包”管理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各部门必须加大管理力度,全面履行管理职责,密切部门间的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将各部门履行“门前三包”管理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责任制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

  1.各镇街、县经济开发区、生态商务区要做好责任书签订工作,建立管理台账,确保签订率达到100%,并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新增、变更“门前三包”单位的,及时进行补签。在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拒不改正的,报县城管监察大队予以惩处。各镇街要将“门前三包”检查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纳入城市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县城管监察大队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门前三包”责任单位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3.县市政市容委要加强对责任书签订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评比。

  4.县规划分局对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进行私搭乱建的行为进行查处。

  5.县园林绿化局对不按规范对绿地、树木进行管护的,以及在树木旁或者绿地内倾倒、排放污水、垃圾、渣土及其他废弃物和其他损害绿化成果及绿化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

  6.县工商分局负责对在固定经营场所内从事无照经营活动、超范围经营、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经限期整改仍不改正或屡改屡犯的,由各镇街、经济开发区、生态商务区书面提请工商部门将情况计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在企业年检、个体验照期间予以重点审查。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倡导“门前三包”是份内之事、应尽职责的良好风尚,积极引导单位和个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秩序,对先进典型加强宣传报道,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单位进行曝光,为建设“绿色国际休闲之都”创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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