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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密政办字〔2013〕53号

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密政办字〔2013〕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5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县实际,现就推进本县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够,重视程度不高;一些涉及政府管理运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对信息公开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难点缺乏研究。这些问题影响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着眼于落实重点工作部署,着眼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着眼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严格依法、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全面深入、规范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扩大公开范围,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行政管理改革创新方面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工商登记审批等方面,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县编办、县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二是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县财政部门要在积极稳妥做好县本级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的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及时制定县级政府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为县级政府部门公开本单位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提供业务指导,逐步扩大公开单位范围,力争2015年底全面公开县级政府部门的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县财政局牵头落实)

  三是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加强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工作。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督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民生领域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案件,要及时公布查办情况和查办结果。(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四是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强化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全面落实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及时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加强招投标有关信息公开,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要向社会公开。(县发展改革委、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二)推进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方面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治理信息公开。按照国家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定期发布细颗粒物(PM2.5)、臭氧等监测信息。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成效的信息公开力度,公开企业、市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方式和途径。继续做好全县地表水水质状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城市自来水厂出厂水质状况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环保处罚、环保核查等环境监管信息,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公开污染物排放、污染治理效果等环境信息。按相关规定推进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二是推进环境整治和垃圾处理信息公开。做好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措施、进展和效果信息公开,及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宣传先进典型事例。对照环境建设目标和标准,定期发布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市容环境和重点区域整治、检查和改善情况。加大垃圾处理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重点项目审批、建设和运营情况,推动垃圾分类管理和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县市政市容委牵头落实)

  三是推进违法建设治理信息公开。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管理主体、认定部门、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等信息公开。建立违法建设拆除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相关法律依据、查处程序、违法建设情况和实施拆除措施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值守,对相关举报进行登记、调查、处理,为举报人保密,并按规定程序向举报人反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公开渠道,及时公开违法建设拆除工作进展情况,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县规划分局、县城管执法监察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四是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信息公开。做好节能政策、规划和标准的信息公开,加大对节能减排新技术推广、示范工程项目、基础能力建设、全民参与等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做好减排政策和减排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加强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总量减排核查结果。(县发展改革委、县环保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五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的信息公开,明确工作程序和标准。着力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主动公开。(县环保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民政保障和公共服务方面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及时公开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县住建委牵头落实)

  二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公开重点整治整顿的相关信息。(县食药监管局牵头落实)

  三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加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在继续做好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的公开比例。按照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2014年,要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负责组织事故处置、救援的各级政府要及时准确发布本级政府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提高信息发布时效。(县安监局牵头落实)

  四是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在征地报批前,要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重点推行征地信息公开制度。在征地报批后,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扎实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县国土分局、县住建委按职责牵头落实)

  五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重点做好推进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文化教育机构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研究工作。(县教委、县卫生局、县科委、县文化委、县经济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三、推进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实效

  (一)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牵头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分解、细化牵头任务,尽快制定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主体、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考评标准及公开基本指导目录等,便于在实际工作中遵循。各牵头部门于2013年11月5日前完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并将方案上报县政府办公室,于2013年12月5日前上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二)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工作。认真梳理本部门政府信息,凡《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要科学编制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重点突出、责任明确、查阅便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三)健全依申请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认真受理社会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应当公开的要予以公开。按照《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密政办字〔2010〕10号)要求,要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未经保密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有关记录应当存档备查。

  四、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单位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考核。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

  (二)加强组织实施。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培训计划,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三)加强舆情引导。在公开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前,要对公开后的社会反映进行预判,做好应对预案;公开后,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对易于引发炒作的情形,要及时发布正面信息,正确引导舆论。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推动政府信息公开。

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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