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中共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委关于严明纪律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

中共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委关于严明纪律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

  各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总公司和高等院校党委: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明纪律,加强监督,确保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不折不扣执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市委同意,特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

  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在这场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考验面前,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扬斗争精神,始终站在严峻斗争前列,必须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知责、明责、负责、尽责,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凡在这场严峻斗争中擅离职守、临危退缩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二、严守政治规矩,强化大局意识。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必须严格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全党服从中央的政治规矩,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服从指挥而贻误工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严格按照“四方责任”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市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全面贯彻党中央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坚持依法科学处置、公开透明、联防联控、安全高效、规范有序,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加强疫情的社区(村)防控,实行区、街道(乡镇)干部包干方式,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社区(村)。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预防、治疗和控制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对在防控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的,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四、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保证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各医院对发现的具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的患者,必须采取严格措施,立即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按照诊疗方案及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决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患者。对拒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五、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确保各种信息渠道畅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必须及时准确地掌握和上报疫情,决不允许缓报、漏报、瞒报、谎报,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对不及时上报、谎报或者隐瞒疫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严厉打击利用疫情防控名义从事的各种违法行为,加强疫情防治药品及相关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价格监管工作。各职能部门要保障与疫情防治有关的卫生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物资的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对趁机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及相关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谋利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不依法履行监管责任或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七、严格规范党员干部个人防控行为,强化社会责任。党员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关于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党员干部必须模范遵纪守法,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或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八、严格监督执纪执法,强化纪律保障。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委领导下,加强政治监督和专项监督,坚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从严查处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行动迟缓问题,从严查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措施执行不力以及贪污、滞留、截留、挪用、挤占防控款物等行为,以更坚决态度、更严格举措、更果断行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委

2020年1月29日


 关联内容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印发《关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2〕26号 
  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的实施意见 京退役军人局发〔2022〕38号 
  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标准的通知 国管节能〔2023〕215号 
  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23〕29号 
  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国办发〔2023〕27号 
  关于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批复 国函〔2023〕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0号) 
  关于开展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报的通知 
  关于在本市部分区域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京政发〔2023〕18号 
  《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 试点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23〕34号 
  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23〕2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 
  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京应急规文〔2023〕2号 

 关键字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