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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外贸领域防疫情稳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商外运字〔2020〕6号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外贸领域防疫情稳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商外运字〔2020〕6号

  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加强外贸领域疫情防控,有效缓解疫情对外贸企业的不利影响,全面促进我市外贸稳定运行,制定有关措施并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要求

  (一)主管部门加强督导。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外贸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督导,协助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进出口企业严格落实市、区两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明确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及应急预案。

  (二)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进出口企业协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协会、各有关商会等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发挥监督、自治作用,对会员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指导和政策宣传。为生产型企业提供疫情防控物资对接的必要协助,引导贸易型企业实行弹性工作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开拓业务。及时报告会员企业发病病例情况。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进出口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做好防疫情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普及,提高企业员工对新型冠状病毒的认知能力和防范意识,做好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对办公场所实施清洁消毒。

二、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四)强化企业跟踪服务机制。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外贸企业管家作用,全面摸底企业开复工情况、受疫情影响情况和诉求建议,及时汇总报告。为进出口企业提供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协助。

  (五)加大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力度。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作用,引导并鼓励企业通过境外的主流电商平台和搜索类网站等推广方式开展“云营销”活动,单个推广项目费用按照50%比例予以支持,支持上限为5万元。对资金支持项目计划获得批复但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参加国际性展会的企业,对已付展位费、大型展品回运费给予50%的支持;同等条件下,对拓展新兴市场的支持比例可提高到70%。

  (六)提供外贸全流程“非接触式”政务服务。全面推行自动进口货物许可证、出口许可证无纸化。疫情期间,暂停收取线上方式办理电子钥匙申领和更新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并为企业提供邮寄服务。推广通关全流程无纸化,实现许可证件、单证票据等网上申报、网上办理、联网核查、自助打印;疫情期间,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可选择通过委托到场查验、不到场查验等方式,在免于到场情况下协助海关完成查验。推进出口退税“无纸化”,通过电子税务局、“单一窗口”等平台实现出口退税100%线上申报。实施进、出口单位名录登记、变更及注销登记,进、出口收、付汇事前审核等经常项目业务网上办理。

  (七)加速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广进出口“两步申报”“提前申报”,完善容错机制,企业可通过关企合作平台线上办理“提前申报”报关差错复核业务,提升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启动疫情期间出口退税“容缺办理”评估机制,提升审核效率,进一步缩短出口退税平均时间。简化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网上办理需上传的证明材料,可仅上传含有许可证必要信息的合同关键页。适度扩大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范围。

  (八)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调整优化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资金政策,延续支持企业促外贸稳增长、优结构。降低企业进口货物关税资金占押成本,将可享受免担保放行高级认证企业扩大到70家左右。受疫情影响,出口企业无法在退税申报截止期前申报退税的,可逾期申报。

三、加大外贸企业金融保障

  (九)利用信用保险工具降低企业运营风险。积极推动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扩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责任,覆盖货物出运前风险,加大企业风险补偿。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投保服务,广泛应用“信保通”、微信公众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线上平台,办理企业投保、理赔等业务,开通小微企业7×24小时咨询响应和绿色理赔通道。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报损单证不齐的案件,凭企业承诺书进行定损核赔。支持企业因采购防疫物资投保进口预付款保险,对保费按照80%比例给予支持。

  (十)加大外贸企业融资保障。充分发挥外经贸担保服务平台作用,为进出口企业增信,积极对接银行信贷,提供融资保障。拓展多元化融资担保模式,推广“出口信用保险保单+担保”“出口退税资金账户+担保”“出口订单+担保”等担保模式,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门槛、提高融资规模。全面推行外经贸担保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快速审批,做好对因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外贸企业的续担保服务。对2020年度2月1日至年底前通过外经贸担保服务平台融资的企业综合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对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质押项下的贸易融资和通过外经贸担保服务平台融资在限额范围内贴息50%,降低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成本。

四、支持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十一)促进货物贸易和数字贸易融合发展。打造外贸数字化新生态,加快推广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外贸领域的应用。鼓励企业开展SaaS系统、云服务等信息化建设,为广大中小外贸企业提供模块式管理解决方案。引导文化产品等特定品类商品进出口载体向数字化转变,缩短贸易环节,促进发展提速。

  (十二)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打造“示范引领+广泛创新”的培育模式,建立外贸新模式新业态企业库。指导传统外贸企业拓展综合服务供给,提升综合性服务品质。完善本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及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制度,明确示范企业标准,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宣传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拓展出口业务。

  (十三)加强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在境外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售后服务中心、零售和批发中心、海外仓等形式搭建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为我市同行业、同类型企业提供境外专业服务。引导企业参与北京市境外国际经贸发展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贸易促进平台。

五、提升外贸监测预警能力

  (十四)深化外贸运行监测机制。完善外贸企业信息库,密切关注重点联系企业运行情况。按月跟踪企业在手订单动态,做好疫情影响分析预判。及时了解外贸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受损情况,发布外贸企业风险预警信息,助力企业共克时艰。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

2020年3月20日

  (联系人:外贸运行处 张竞天;联系电话:5557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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