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2018年12月2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民政部部长 黄树贤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李克强总理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作出明确指示,提出了工作要求。2017年10月24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为贯彻落实党章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与有关文件的衔接,经征求中央组织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民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及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等中央有关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意见,民政部、司法部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说明如下:

  草案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与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保持一致,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工作机制,促进村和社区公共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实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与村和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实施,有利于保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负责人队伍相对稳定。

  草案和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审议。


 关联内容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印发《关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2〕26号 
  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的实施意见 京退役军人局发〔2022〕38号 
  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标准的通知 国管节能〔2023〕215号 
  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23〕29号 
  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国办发〔2023〕27号 
  关于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批复 国函〔2023〕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0号) 
  关于开展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报的通知 
  关于在本市部分区域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京政发〔2023〕18号 
  《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 
  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23〕2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 试点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23〕3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 
  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京应急规文〔2023〕2号 

 关键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  组织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5〕3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日期的复函 国办函〔1996〕65号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第58号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第5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若干规定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第 62 号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第 61 号

 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第 60 号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 8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1982年12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