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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顺义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据《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21—2025年)》《北京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顺义区“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21年—2025年)》,结合顺义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及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新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推动顺义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公益普惠、坚持内涵发展、坚持规范提升”为原则,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落实政府职能部门主体责任,优化城乡幼儿园布局,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支持,补足短板,健全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加强规范监管,提升治理能力,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1.到2025年,学前三年常住人口入园率保持在9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在91%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以上,平均每年新增学前学位1000个。

  2.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进一步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阶段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三、工作任务及主要举措

  (一)科学统筹规划,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

  1.科学预判,精准供给普惠资源。结合生育政策调整和区域实际,综合考虑配套学位标准,优化完善教育资源配置。依据顺义区河东、河西教育资源结构和出生人口变化趋势,特别是人口密集区域发展趋势,加强预判分析,完善并适时调整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因地制宜精准布局普惠性学前学位,不断提高公办率,消除“大班额”现象,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2.合理规划,提高学位利用效率。巩固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成果,稳定并用好学前教育存量资源,积极服务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推进教育公平,有效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基础上,利用空余学位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实行托班备案制度。

  3.优化办园模式,满足多元需求。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鼓励非普惠民办园发展,推动社区办园点转型提升,充分发挥国际化学前教育学位作用,满足顺义区百姓多元学前教育需求。

  4.巩固治理成效,健全管理机制。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果,攻克治理难点。进一步健全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接收、使用及监管机制,应移交产权的及时移交区教委,确保由开发商代建的配套园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小区配套园原则上建成公办园,确保提供普惠性服务。

  (二)提升治理能力,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1.健全经费投入与资金监管机制。履行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落实财政补助、划拨方式供地、减免税费和租金等政策。制定并出台《顺义区促进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顺义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加强享受市级补助资金幼儿园管理,结合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评估工作和督导结果,用足用好市级补助资金。全面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结合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确保提供基本普惠性服务,健全政府与社会举办者共同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机制。探索并制定各类型幼儿园的收费管理方式和资金监管办法,完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办法,规范非普惠性民办园收费行为,对未按照规定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的行为,清退全部违规收费。建立健全审计报告制度和典型问题、案件通报机制,建立审计问题整改对账销号机制,建立违规收费问题台账,监督整改。

  2.深化治理不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对各类园所的办园行为督导,重点对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隐患、岗位资格、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不规范办园行为进行动态督查,限期整改。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园所,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持续清理各类无证园反弹以及社会培训机构变相举办无证园等问题,确保无证园动态清零。持续动态整治规范园所名称。

  3.优化学前教育规范管理机制。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将各类幼儿园基本信息纳入政务信息系统,做到及时更新。进一步完善民办园财务监管制度,非营利性民办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账户,确保收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落实三年一轮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工作,坚持基本标准,组织做好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全面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主动作为,强化联动,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含外语)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出台相关政策,指导推动各类型幼儿园规范管理。

  4.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健全幼儿园视频监控管理、家园矛盾纠纷排查、幼儿伤害事故调解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落实园长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要求,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管理干部、专职保安,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按要求做好幼儿园封闭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社区办园点参照执行。构建联防联控有效机制,公安机关要优化上下学时段园所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强化周边重点巡防,组织落实好“护学岗”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教育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确保幼儿园安全运转。

  (三)着力内涵提升,推动学前教育均衡高质量发展

  1.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提升保育教育质量。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坚持以儿童为本,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建立良好师幼关系,促进幼儿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身心发展的经验。注重教育过程,支持幼儿园开展生活化、游戏化、自然化的课程研究和教育实践。研究幼儿园一日生活规范,科学制定幼儿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重点推动幼儿园保育教育活动内容的科学性、稳定性,严禁“小学化”。建立图书审阅、定期排查等制度,加强教师用书和幼儿读物管理,清理不规范图书,确保正确教育方向。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有序开展试点工作,加强幼儿园和小学阶段双向深度合作,开展联合教研,全面构建科学衔接机制。建立家庭、幼儿园、社会协同共育机制,落实《顺义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全程超前伴随式家长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家长做好幼儿入园和入学准备。

  2.完善全覆盖教研工作体系,支持教师专业发展。根据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教研员和专业性较强的兼职教研员队伍,保障教研人员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权益。坚持行政推进,进一步完善区、片、园三级教研机制,保障全覆盖教研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坚持教研为幼儿园教育实践服务、为教师专业发展服务的宗旨,持续深入保教实践,满足教师专业发展需求。

  3.缩小各类型园所办园差距,提升幼儿园服务能力。积极改善人口密集区域普惠学位短缺、大班额等现象。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消除园舍安全隐患,更新或添置部分大型户外玩具及游戏材料,为幼儿健康成长提供丰富的物质环境。

  4.加大对薄弱园所扶持力度,坚持各类园所协同发展。继续发挥学研共同体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各类园所全面发展。持续深入开展全覆盖教研活动,加大对新建园、村办园、民办园和社区办园点的一对一指导力度,加快促进区域学前教育质量均衡发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部教师能力素养

  1.优化人员配备方式,补充并规范幼儿园师资力量。各类园所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确保师幼配比达标。对公办园中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规范并加强顺义区现有额度管理及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保障教育系统用人单位和额度管理及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其他类型园所通过自聘方式配足配齐符合岗位要求的教职工。各类型幼儿园不得使用实习教师顶岗。

  2.坚持分层分类全员培养,提高幼儿园师资培训质量。区教育研究和教师研修中心统筹制定并落实顺义区“十四五”期间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职员工职业道德素养。落实《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要求,做好园长和教师的在职教育培训。执行“教师资格证+新教师胜任力培训合格证”双证上岗的相关规定,把好教师入口关。加强园本研修指导与研究,促进不同层次类型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发挥“双特”、优秀园长作用,带动各类幼儿园举办者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引领能力。

  3.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完善绩效奖励激励机制,落实教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集体办园、部队办园、民办园参照教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优化薪酬体系,确保幼儿教师进得来、留得住。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各自履行职责,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顺义区学前教育工作小组统筹、协调职能,将该项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日程,履行教育职责。

  (二)落实镇街责任

  依据《北京市乡镇职责规定》,压实属地职责。建立年度区域学前教育工作自评制度,查缺补漏,合力推进,确保顺义区顺利通过国家级“双普”督评。

  (三)强化督导考核

  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保教质量、完善投入保障政策等情况,纳入对相关部门及镇街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双普”督导评估认定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区政府对各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范围,促进区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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