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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疫情形势下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23〕4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疫情形势下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当前疫情形势下学校体育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健康第一,高度重视做好学校体育工作

  学校体育是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性工程。在当前疫情形势下,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稳妥有序开展学校体育工作,对提升学生身心健康水平、缓解焦虑情绪、增强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并发挥体育的重要作用,把学校体育列入工作重点,引导学生自觉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推动学生文化学习与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学校要全面开展线下教学活动,针对学生健康状况和学习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不得随意停止体育教学活动,确保教育质量。要指导学生加强营养饮食、规律作息、适度运动、日常防护,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组织开展文体活动,营造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

  二、坚持安全为要,有序开展体育教育教学活动

  各地各校要针对学生经过一段时间居家学习和新冠病毒感染康复期体质、体力和运动技能的变化情况,科学制定学校体育工作计划。要考虑个体差异,健全学生健康档案,重点关注有基础疾病的学生,精心设计和安排好体育教育教学活动。体育教师要切实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课前应充分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带领学生做好热身活动,课中要及时观察学生的身体状况、运动表现和情绪变化,合理安排并适时调整运动强度和练习密度,提醒学生课后及时休整,必要的情况下反馈身体状况。畅通家校沟通联系渠道,共同引导学生科学开展课外体育锻炼和活动。

  体育课堂教学要科学设计、循序渐进,可根据学生身体状况适当降低难度要求,鼓励安排简便易行的锻炼项目,如踢毽、慢跑、武术、健身操和小强度的球类运动等,并根据学生身体和体能的恢复情况逐步提高学习强度和难度。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和安全防护方面的教学内容。课外体育活动主要以恢复体能和增强趣味为主,有条件的学校可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的体育学习和锻炼方案。课余体育训练要制定科学的训练计划,逐步提升运动水平。学校体育竞赛要根据学生身体恢复情况进行差异化安排,做好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开学两周内不宜组织高强度、高对抗的体育竞赛。各级各类学校可根据当地学生情况,结合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科学选定和安排《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和时间。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组织学校体育考试工作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级统筹、地市组织实施的工作体系,协调安排好本地体育考试工作,可结合属地学生新冠病毒感染比例、感染高峰时间、疫情形势变化以及学校体育教学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科学安排学校体育考试时间、组织形式、考核项目、考试方式、赋分方式等。要加强过程性考核,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考核项目。因疫情影响调整学校体育考试,要组织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专家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广泛征求并听取学校、学生、家长、教师等群体意见,及时向社会公布,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安全管理,强化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在确保考试安全公平的前提下,稳妥做好初中升学体育考试、高中学业水平体育测试、“强基计划”体质健康测试等组织工作。

  四、坚持协同育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各地各校要利用“开学第一课”等多种渠道传播健康的理念与知识,加强健康教育,做好健康教育科普工作,引导学生掌握健康知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学校、教师要积极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对学生体育锻炼进行指导,引导学生科学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家长要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及时向学校、教师反馈学生有关情况,形成家校合力。要加强宣传引导,凝聚多方共识,不断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促进学校体育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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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  体育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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