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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2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师函〔2021〕8号

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2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师函〔20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7个教师节,组织做好2021年教师节庆祝工作,突出展示广大教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扎实行动,系统展示教育战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取得的进展成效,集中展示广大教师爱党爱国、仁爱奉献的精神风貌,对于团结凝聚广大教师更好担负起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教育部将深入开展教师“四史”学习教育和师德专题教育,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和媒体开展首批教育世家学习宣传活动、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寻找最美教师大型公益活动(教师节当晚播出)等。各地各校要围绕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活动。现就教师节庆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学习引领,坚定初心使命。各地各校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建党初心,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切实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光荣使命。要将教师节庆祝活动与教师“四史”学习教育、师德专题教育有机结合,通过培训教研、课堂教学、主题班会等,开展“讲述党史故事”等主题鲜明的系列活动,将学习教育活动向深处推进、向实处落地,引导广大教师坚定初心使命,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做好宣传表彰,浓厚尊师氛围。各地各校要深入宣传优秀教师典型,通过评选表彰各级各类优秀教师,加大典型选树和事迹宣传,同时注重挖掘教师身边的榜样,带动感召广大教师学习优秀教师的事迹与精神,学习热爱教育的情怀与坚守,争做大先生,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要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传统,全方位、立体式宣传立德树人先进事迹,通过表彰会、报告会、专题研讨、主题讲座等多样形式,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和“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弘扬主旋律,讲好师德故事,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崇德修身、潜心教书育人。

  三、出台惠师政策,推进强师行动。各地各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切实推进强师行动落地见效,确保“十四五”教师队伍建设的良好开端。要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大力振兴教师教育,吸引更多优秀学子攻读师范。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扎实做好“优师计划”“国培计划”实施、公费师范生培养、特岗教师招聘、中小学教师减负、职教教师素质提升、高校教师发展等工作,全面提升教师队伍质量。着力推进教师评价制度改革,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增强优秀人才从教意愿,提升教师从教动力。

  四、坚持良好作风,务实开展活动。各地各校要求真务实、勤俭节约,隆重、简朴开展教师节各项活动,力戒形式主义,积极开展师生参与性强、赢得群众关注支持的活动。要主动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教师节的重大活动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有关方面大力支持。要落实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切实保障教师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要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关心老党员教师、老专家、乡村一线教师和家庭困难教师,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确保广大教师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

教育部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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