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促进校外线上培训健康有序发展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促进校外线上培训健康有序发展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日前,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进一步规范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进行了部署。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总体思路、主要举措是什么?如何理解审查备案、排查整改、日常监管等政策设计?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

  1.记者:社会各界对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十分关注,请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制定出台的背景。

  答: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发展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增加了学生课外负担,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甚至扰乱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社会反响强烈。良心的行业不能变成逐利的产业。对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管起来,让校外教育培训回归育人正常轨道。这为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特别强调要做好线上教育的监管工作。

  二是当前校外线上培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去年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日益深入,校外培训从线下向线上迅速发展,为中小学生提供了一定的多样化、个性化教育服务。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有的培训平台存在低俗有害信息及与学习无关的游戏等内容;二是有的培训内容以应试为导向,超标超前,不符合教育规律;三是学科类培训者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缺乏基本教育教学能力;四是有的培训预付费过高、合理退费难,用户消费风险大。这些问题影响了校外线上培训质量、增加了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

  2.记者:国家鼓励发展“互联网+教育”,校外线上培训又是新兴业态,针对这种情况如何开展规范,请谈一谈这次规范的总体思路。

  答: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既要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又要适应“互联网+教育”战略,对新兴业态采取积极审慎的态度,通过规范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具体来讲要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育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推动校外线上培训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断提高培训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助力学生的成长发展。

  二是坚持依法规范。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细化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促进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加强行业自律,依法依规予以规范,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协同治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教育、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立足信息化时代大背景,吸收借鉴校外线下培训机构管理经验,“用互联网的方法解决互联网的问题”,采取“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按照备案审查、逐一排查、全面整改、加强监管的流程,有计划、分步骤开展规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3.记者:如何准确理解规范的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

  答: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工作目标既立足当前,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构建长效机制,保障校外线上培训有序发展。具体讲,工作目标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到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国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第二阶段,到2020年12月底前初步建立全国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为今后科学规范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实施意见》结合线上培训的特点,以规范工作的开展流程为主线,强调各环节工作具体做法,并对各环节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突出操作性,主要包括实施备案审查制度、开展排查整改和健全监管机制三个方面的措施。

  4.记者:规范线上培训涉及很多环节,请介绍一下相关的流程和要求。

  答:首先是提交材料。2019年10月31日前,已开展校外线上培训的机构通过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向住所地所在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备案材料,申请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其次是开展排查。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对在本省(区、市)申请备案的校外线上培训开展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培训机构开展相应的自查。

  三是进行整改。2020年6月底前,经排查发现问题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建立备案审查制度、黑白名单制度,逐步实现监管的常态化。

  5.记者:规范线上培训活动日常监管很重要,监管的重点是什么?包括哪些方面、有何具体要求?

  答:日常监管重点主要针对当前校外线上培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5个方面做出了规定,既指明了方向,又明确了底线要求,努力实现培训内容健康、时长适宜、师资合格、信息安全、经营规范。

  一是在培训内容方面,要求传播正确价值观,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得包含淫秽、暴力、恐怖、赌博以及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及链接等。课程设置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

  二是在培训时长方面,要求培训机构根据学生年龄、年级合理设置课程培训时长,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注重保护学生的视力;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保障学生足够的睡眠时间。

  三是在培训人员方面,要求培训机构具有完善的招聘、审查、管理培训人员的办法,师资队伍相对稳定,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保障培训质量。

  四是在信息安全方面,要求培训机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要求,落实三项安全保护制度,具有完善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做好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护,防止泄露学生隐私。

  五是在规范经营方面,要求培训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和资产管理的规定,在培训平台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不得收取超过60课时或3个月的费用。提供格式合同,鼓励建立第三方账户监管机制,降低群众消费风险,保护群众利益。

  6.记者:据了解,校外线下培训的准入实行县级审批、先证后照,取得办学许可是前置条件。目前《实施意见》对校外线上培训采用备案审查制度,对线上线下培训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方式是如何考虑的?

  答:这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线上线下培训的不同特点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校外线下培训需要经过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并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才能开展培训。实施备案审查制度与线下培训机构的审批制度不同,这主要考虑了线上培训扁平化、覆盖广、规模大、变化快等特点,由县级审批改为省级备案,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监管层级,一方面是考虑到省级审查力量较强,能够保障审查的权威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信息透明度。依托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备案及日常管理工作是“互联网+监管”的有益尝试,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互联网监管方式的要求,也可以为教育行政部门、企业、学生和家长提供便利。

  7.记者:如何将《实施意见》中提到的各项规范性要求落到实处?“互联网+监管”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根据互联网和线上培训的特点,“用互联网的方法解决互联网的问题”,采取“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是各项规范性要求得以落实的重要保障。一是建平台。建设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为各省开展备案和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建机制。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在平台上及时公布培训机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动态监管。三是存信息。要求培训机构将培训内容和培训数据信息留存1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学的影像须留存至少6个月,用户行为日志留存1年以上,保障监管有据可查。

  同时,《实施意见》也明确了相应的处罚办法,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培训机构,要求限期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进行查处,视情节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依法进行经济处罚等。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北京高校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京教研〔2023〕13号 
  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 教基〔2023〕4号 
  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 京教计〔2023〕44号 
  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 教师〔2023〕5号 
  关于印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 知 教师〔2023〕6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2〕609号 
  关于开展2023年朝阳区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石景山区一次性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申领方案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就《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答记者问 
  解读《关于首次乘机旅客服务便利化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京教学〔2023〕5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北京高校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系统防汛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京教建〔2023〕9号 
  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3〕129号 

 关键字
  中小学生  课外负担  线上培训  促进  健康  规范  发展  减轻  有序  校外  切实  实施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促进校外线上培训健康有序发展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教育部等四部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答记者问

 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