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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21〕19号

  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2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宣传部、卫生健康委、体育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广电局、中医药局、科技厅(局)、民政厅(局)、医保局、团委、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宣传部、卫生健康委、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民政局、医保局、团委、妇联,中国科学院各相关研究院所:

  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促进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是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光明工程”。经国务院同意,2018年8月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以来,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儿童青少年线上学习时间加长,户外活动减少,近视防控面临挑战。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毫不松懈、务实真抓、务求实效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教育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制定《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

  科技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妇联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2021年4月28日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服务教育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建设,按照《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坚持综合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有效防控,实施一批专项行动,健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格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学生、家庭、社会协同推进,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健康观、教育观、成才观,形成有利于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生活学习方式、教育管理机制和良好社会环境,切实提高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合力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健全完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体系,到2025年每年持续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有效提升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水平,为如期实现《实施方案》2030年各项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引导学生自觉爱眼护眼。教育每个学生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养成健康习惯,并向家长宣传。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老师,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学会劳逸结合,做到合理作息,养成科学用眼习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每周参加3次以上中等强度体育活动,养成良好生活方式,保持充足睡眠、不熬夜、少吃甜食,自觉减少电子产品使用。

  (二)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指导各地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教基〔2018〕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要求各地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寄宿制学校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科学布置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不得使学生作业演变为家长作业。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引导家庭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学业负担,不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三)强化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指导各地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教体艺〔2020〕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管理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等文件要求,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建立完善全国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体系,指导各地采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儿童青少年健身科普工作,吸引更多儿童青少年到户外参加体育活动。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引导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已经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

  (四)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指导各地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宣传中小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家长要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引导孩子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五)落实视力健康监测。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监测数据库,每年开展全国儿童青少年视力动态监测,努力实现县(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全覆盖。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

  (六)改善学生视觉环境。指导各地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严格按照《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确保儿童青少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教科书、教辅材料、学习用杂志、课业簿册、考试试卷、学习用报纸、学龄前儿童学习读物,以及普通教室照明灯具、读写作业台灯和教学多媒体等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鼓励采购和使用获得认证的眼视光相关产品及验光配镜服务。

  (七)提升专业指导和矫正质量。发挥医院专业优势,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正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力量,开展近视防控科研攻关,加强防治近视科研成果与技术的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的作用,制定实施中西医一体化综合矫正方案,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

  (八)加强视力健康教育。发布0—6岁学前教育阶段、7—12岁小学阶段、13—18岁中学阶段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教育引导儿童青少年形成科学用眼行为习惯。以开发义务教育阶段健康教育视频课程为基础,建立全国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教育资源库。研制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拓展和用好健康教育课程资源。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在学校内部活动的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加强近视防控专家智库建设,鼓励多方力量积极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同推进。充分发挥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统筹推进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和各省份年度重点任务,分工负责,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提供完善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有效的工作体系,切实推动光明行动工作方案落地落实。每年召开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现场会,制定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计划,每年编写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年度报告。

  (二)开展评议考核督查。每年面向各省级人民政府开展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评议考核工作,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加强近视防控工作督查,持续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指导推动各地逐级精准落实近视防控相关政策要求,不断提升视力健康知识知晓率、学生用眼行为改进率、视觉环境条件达标率、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优秀率。

  (三)营造社会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市、区)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依托“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全国爱眼日”等活动,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配合的良好氛围,让每个孩子都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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