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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共享优质培训资源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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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共享优质培训资源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按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职业技能提升试点区建设方案(2019-2021年)》(京技管〔2020〕73号)(以下简称《试点区方案》)的工作要求,现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开展龙头企业共享优质培训资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内容和目标 满足中小企业亟需的优质技能培训资源,发挥区内优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集群技能聚集优势,实现区内企业技能人才培养的平衡互补、互相支撑和长期发展,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支持龙头企业通过高技能领军人才工作室和职工培训中心等形式开展共享培训项目,鼓励企业开发教材、培养师资,经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审核通过后,对外开放培训资源,进行线上线下分享。 二、支持的方式和标准 企业通过开发教材、培养师资,经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审核通过后,对在经开区注册纳税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参训企业)开放技术技能方向培训项目的,按照每个项目每人每学时(不低于45分钟)15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企业补贴,每个项目每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共享优质培训资源的审核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条件 (1)在经开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纳税、入统; (2)拥有北京市首席技师工作室、经开区高技能领军人才工作室或职工培训中心等优质培训资源; 2.培训资源条件 (1)满足中小企业亟需的优质技术技能培训课程; (2)免费对参训企业开放; (3)按要求完成培训后,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3.培训范围要求 (1)参训企业:在经开区注册纳税的其他企业; (2)参训人员:与参训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二)申报和审核流程 1.网上申报:通过经开区官网政务服务栏目中政策兑现模块进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按照平台具体办事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材料包括: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共享优质培训项目课程申报表(2021年度)(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提供企业税款所属时期为2021年1月至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 (4)优质培训资源相关的材料说明,如拥有的工作室或职工培训中心等优质培训资源情况、开展培训的场地设备等条件的电子照片并配以简单的文字介绍等; (5)营业执照副本。 2.初审: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正材料,申报主体按时、按要求补正材料。 3.审核: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4.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窗口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的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材料补正要求。 5.名单公示: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审核通过的申报项目进行公示公告。 6.结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共享优质培训资源工作回执(附件3),对外公布。 四、共享优质培训资源的补贴申领 (一)补贴申领条件 申领补贴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培训企业、参训企业均仍须满足共享优质培训资源审核时的申报条件; 2.培训企业按要求完成相应培训并发放培训合格证书,且不得随意变更培训内容; 3.参训人员须仍在参训企业就业且完成全部培训内容,获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二)补贴申领流程 1.网上申报:通过经开区官网政务服务栏目中政策兑现模块进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按照平台具体办事指南的要求进行申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材料包括: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共享优质培训资源培训补贴申领表(附件4); (2)承诺书(附件2); (3)企业开展共享优质培训资源工作总结报告(含现场照片); (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共享优质培训资源参训人员花名册(附件5)及培训合格证书(附件6); (5)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共享优质培训资源参训人员签到表(附件7); (6)共享培训参训企业正式同意意见(附件8),参训人员为劳务派遣员工的,需同时提供劳务派遣协议; (7)申报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2.初审、审核、线下受理、名单公示等流程,参照本通知中共享优质培训资源审核的内容及要求执行。 3.补贴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开区财政审计局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4.检查:社会事业局或由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参训人员进行回访。培训质量和满意度调查表(附件9)差评率超过30%(含)或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终止培训补贴的申领流程。对存在套取、骗取补贴行为的企业,取消其在《试点区方案》执行期间享受相关政策的资格,追回补贴资金,依法追究责任,并将相应的培训项目予以撤销。 五、申报时间 (一)审核申报时间 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18日 (二)补贴申领时间 2021年度共享优质培训资源补贴的具体申领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共享优质培训资源培训的审核公布有效期自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企业信息、培训课程等重要信息在培训开展期间发生变更时,须及时向社会事业局备案。 (三)各申报企业要严格执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705室 联系人:范亚飞,联系电话:010-67856787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1年7月29日 附件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共享优质培训项目课程申报表(2021年度)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共享优质培训资源工作回执 附件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共享优质培训资源培训补贴申领表 附件5: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共享优质培训资源参训人员花名册 附件6: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共享优质培训资源培训合格证书(样式) 附件7: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共享优质培训资源参训人员签到表 附件8:共享培训参训企业同意意见(样式) 附件9:培训质量和满意度调查表(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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