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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气象局重点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气办函〔2022〕172号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国气象局重点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气办函〔2022〕172号

  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人才工作和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部署,加快推进中国气象局重点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发挥科技人才在气象高质量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中国气象局组织制定了《中国气象局重点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

中国气象局重点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人才工作和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以下简称《发展纲要》)以及中国气象局党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中国气象局重点创新团队(以下简称重点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发挥好科技人才在气象高质量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参照《中国气象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气发〔2021〕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功能定位

  重点创新团队的功能定位是以高层次人才为核心,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气象现代化建设,以解决气象科学前沿以及业务服务发展重点领域关键科技难题、推动气象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为目标,开展气象科技研发活动的国家级创新群体。

  (二)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组建20支左右重点创新团队,覆盖气象科研业务服务的主要领域。完善重点创新团队组建机制,建立项目—团队—基地一体化科技资源配置模式,完善重点创新团队评价指标体系,建成布局合理、开放高效、支撑有力、充满活力的科技与业务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团队体系。

  (三)基本原则

  1.顶层设计,资源统筹。聚焦《发展纲要》、《中国气象科技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和系列业务能力提升方案中的重点科技任务,一体化配置项目、平台、投入、人才等创新资源,推动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优势学科发展,发挥中国气象局重点开放实验室、野外科学试验基地、成果中试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在团队建设和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显著提升团队支撑业务服务发展的能力。

  2.聚智聚力,开放发展。秉持开放发展理念,汇聚全国气象行业及气象领域的科技人才组建重点创新团队。团队建设既注重发挥国家级科研业务单位以及地方气象部门优秀气象科技人才的作用,又注重吸引集聚急需紧缺的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及市场主体的科技力量和海外高层次人才。

  3.严格标准,明确导向。对标重点创新团队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导向,重点支持基础扎实、年富力强、业务过硬的首席科学家及团队,瞄准气象科技和业务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开展攻关,加快建立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的科研立项评审、以业务转化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以业务贡献为导向的科研机构平台和科技人才团队评估“三评”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批作风优良、能打硬仗、在国内具备领先水平、在国际气象科技前沿占有一席之地的重点创新团队。

  4.注重绩效,动态激励。打破重点创新团队称号终身制,围绕科技任务组建团队,任务完成且未接续新任务的团队不再沿用重点创新团队称号。在科技任务攻关期间给予重点创新团队绩效激励。对团队的考核注重解决业务服务关键技术问题成效以及团队中的人才培养情况,破除“四唯”倾向。任务完成不佳或未完成任务的团队,后续不予接续新任务,团队予以解散。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重点创新团队管理工作机制

  1.建立工作专班。建立中国气象局重点创新团队工作专班,由科技司、人事司牵头,减灾司、预报司、观测司、计财司等职能司领导组成,负责落实局党组关于重点创新团队决策部署,组织开展重点创新团队组建、科技任务部署、科研经费支持、绩效激励、考核评估等工作。

  2.设立科学指导委员会。设立重点创新团队科学指导委员会,由气象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组成,开展重点创新团队评审和期满考核,为重点创新团队建设和发展提供决策咨询。

  3.强化依托单位主体责任。重点创新团队依托单位为团队首席科学家所在的国家级科研业务事业单位、各省(区、市)气象局以及高校、部门外科研院所。重点创新团队的日常管理由依托单位负责,为重点创新团队科技攻关提供支持保障。

  (二)组建重点创新团队

  1.组建方式

  重点创新团队一般采用组织确定方式组建,重点解决地球系统数值预报模式、灾害性天气预报、气象雷达和卫星遥感数据产品应用、气候变化、重大气象装备、人工影响天气、信息技术与气象融合应用及有关专项领域的气象核心关键技术,实施系列业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重大科技任务;支持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优势学科发展。重点创新团队主要依托中国气象局科研业务单位以及省级气象部门组建,对于气象部门无明显研发优势的技术问题,也可委托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重点创新团队开展攻关。工作专班组织科学指导委员会对相关职能司推荐的重点创新团队组建方案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建议名单,报局审批后发布成立,成熟一个组建一个。

  2.团队遴选条件

  重点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一般应当是中国气象局领军人才或国家级人才,主持过或正在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或联合基金项目、国家级重大业务工程以及其它国家级重大项目。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扎实的基础条件和鲜明的引领性;团队首席科学家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骨干成员中40岁以下青年人才占比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团队成员总数不超过15人。

  3.重点创新团队支持期

  重点创新团队支持期一般为3年,根据攻关任务需要可延长至5年;支持期结束后,团队可接续申请后续攻关任务,支持期重新计算。

  (三) 支持措施

  1.科研经费。不单独为重点创新团队投入科研经费,但优先支持重点创新团队承担气象领域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气象联合基金以及国家级重大业务工程等科技项目。

  2.绩效激励。中国气象局为重点创新团队提供绩效激励经费支持,每年分别给予每支重点创新团队20万元 (若支持期为4—5年,则将总金额60万元平均分配至每年),依托单位给予1:1经费配套,气象部门外重点创新团队绩效激励全部由依托单位自筹;每年先拨付绩效激励的30%,剩余的70%作为后补助绩效统筹发放,后补助绩效与团队年度考核和综合评估结果挂钩。团队首席科学家根据团队成员任务职责和任务完成情况提出团队绩效激励分配方案,坚持差异化分配原则,报依托单位审定后实施。

  3.平台支持。每个重点创新团队必须依托一个中国气象局或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或野外科学试验基地、成果中试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开展科技研发,重点创新团队发展成效作为中国气象局科技创新平台评估的重要内容。

  4.政策倾斜。中国气象局人才工程的各层次申报对象及国家级人才推荐,向重点创新团队负责人或骨干成员倾斜。

  (四)考核管理

  1.年度跟踪评估。依托单位负责对团队首席科学家和团队的年度工作进展、创新成果、目标完成等情况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和跟踪评估,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度后补助绩效。团队首席科学家负责对骨干成员年度工作绩效组织开展考评。

  2.阶段综合评估。团队支持期期满后,工作专班组织科学指导委员会对团队科技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科技成果、人才培养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并给予不同的后补助绩效激励分配。评估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团队首席科学家三年内申报重点创新团队的资格。

  3.其它。参照《管理办法》第四章“管理与考核”有关要求,另行制定绩效评估和绩效奖励发放细则。

三、工作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2022年6月底前制定中国气象局重点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报局审定。成立重点创新团队工作专班,组建科学指导委员会,做好团队建设的工作保障。

  2.组建重点创新团队。2022年7月底前,通过组织确定组建新一批10支左右的重点创新团队。2023—2024年每年分别新组建5支左右,到2025年,形成20支左右重点创新团队,后续按照重点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一年一度进行增补。

  3.评估建设成效。根据支持期对重点创新团队建设与发展开展动态评估,总结经验和问题,提出未来重点创新团队发展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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