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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防火设计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7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防火设计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7号

  现发布《北京市建设工程防火设计管理暂行规定》,自1990年9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建设工程防火设计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防火设计的管理,做好安全防火的基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下同)的防火设计,除农村民用建筑外,均须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市、区、县消防监督机关对本市建设工程防火设计实施消防监督。

  第四条 承担建设工程防火设计的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必须持有设计管理机关核发的《工程设计证书》。未取得《工程设计证书》的,不得承担建设工程的防火设计。

  第五条 设计单位进行建设工程防火设计,必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和规定。外国或港澳地区的设计单位承担本市工程设计,国家和本市尚无消防技术规范,必须采用国外或港澳地区的消防技术规范的,须将外国或港澳地区的消防技术规范原本及中文译本等资料,提交市设计管理机关和市消防局审核,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必须对工程的防火设计负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设计,不得交付施工。

  第六条 防火设计选用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必须是符合防火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负责审核建设工程的防火设计图纸和资料,不得接受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工程设计。

  第八条 国家和本市重点建设工程及其它重要工程的防火设计,由市消防监督机关实施监督。建设单位应将防火设计报市消防监督机关审核。

  一般建设工程的防火设计,由工程所在区、县的消防监督机关实施监督。其防火设计的报审范围,由区、县消防监督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第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保证消防系统施工质量。对工程隐蔽部位的施工,必须严格检查测试,做好记录,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更改防火设计。必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同意。变更经消防监督机关审核的建设工程防火设计,须报原审批的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第十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应与建设工程同时交工。建设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验收,对不符合防火设计要求的,不得接收。

  消防监督机关实施监督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持有关资料报原审批的消防监督机关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一条 作出优秀防火设计的设计单位或设计人员,由当地消防监督机关、设计管理机关或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不按本规定报审建设工程防火设计的,城市规划管理机关不得发给《建设工程许可证》。

  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违反本规定的,由消防监督机关会同市设计管理机关依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处理。

  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防火设计管理规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或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1990年9月1日起施行。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国市监质发〔2022〕95号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市监特设发〔2021〕16号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订《“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农市发〔2021〕1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 京人社事业发〔2021〕4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谢正光等4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京政发〔202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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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7/24)
  工业节能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33号  (2020/6/30)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158 号  (2020/6/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0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 建标函〔2020〕9号  (2020/1/14)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简化施工许可变更程序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20〕6号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建设〔2019〕306号  (2019/12/20)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建设〔2019〕307号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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