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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交综治发〔2022〕2号

  ​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交综治发〔2022〕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2022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6日

2022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为推动本市交通综合治理继续取得新成效,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推动首都交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入推进实施《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继续秉承“以人为本”和“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的治理理念,坚持“优化供给、调控需求、强化治理”一体推进的工作路径,以问题为导向推进交通综合治理向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拓展,加快实现交通发展由追求速度规模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由各种交通方式相对独立发展向更加注重一体化融合发展转变、由依靠传统要素驱动向更加注重创新驱动转变,强化全市交通“一盘棋”,加快构建综合、绿色、安全、智能的立体化现代化城市交通系统,当好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开路先锋。

二、主要预期指标

  到2022年底,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4.6%,市民45分钟以内通勤出行占比达到56%,轨道车站出入口换乘距离小于30米的公交站点占比达到45%,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51.8%,小客车车均出行强度下降到26.5公里,集中建设区道路网密度达到4.11公里/平方公里,高峰时段平均道路交通指数控制在6.0以内,全市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稳步下降,确保城市交通运行安全、平稳、有序。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优化供给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轨道交通为骨干,推进多种交通方式一体化融合发展。

  1.优化提升既有轨道线网。构建全域快速轨道网,启动昌平线、亦庄线提速改造工程,完成15号线、房山线、燕房线提速改造前期研究;组织多交路套跑,推进6号线双向开行大站快车;提高瓶颈线段运输效能,深化1-八通线、10号线、4-大兴线列车扩编组可行性研究;压缩高峰时段发车间隔,完成1号线衙门口支线工程,启动5号线信号系统改造;加快高质量网络化运营,推进8号线与昌平线跨线运营改造项目立项,深化大兴线与9号线以及亦庄线与5号线、10号线联络线工程方案;推动轨道交通全网资源共享,编制停车资源和车辆检修资源共享规划,推进平西府车辆段示范项目建设;增加新开通运营车站,开通19号线北太平庄站、平安里站、太平桥站、景风门站4座车站,继续实施1号线福寿岭站改造,推动首都机场线增设望京南站项目立项;疏通换乘堵点,继续实施国贸站换乘通道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重大项目办、市财政局、各有关区政府、京投公司、市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

  2.推动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推动各层级网络接口统一、系统装备和管理标准兼容,逐步实现一套体系、一网运营、一票通行、一站安检;启动实施东北环线和城市副中心线复线化改造、新改建车站、与城轨网衔接换乘等整体提升工程,加快实现公交化运营;深化研究城市副中心线(东段)与八通线在通州北苑南路加建换乘站以及与2号线北京站地下联通换乘和综合开发;开展平谷线与通密线、东北环线之间建设联络线预留接口的前期设计,加快推动市郊铁路接入城市轨道网;完成19号线列车加装双套/一体化兼容车载设备方案研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重大项目办、市商务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各有关区政府、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京投公司、市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

  3.构建轨道上的都市生活。强化站城融合,推进丽泽商务区等13个轨道微中心规划实施,在黄土店站(霍营站)打造本市首个市郊铁路微中心示范项目;开通苹果园站A口、天桥站B口、农大南路站A口、十里河站K口,推动八通线通州北苑站A出入口改建工程,推进1号线四惠站、2号线安定门站增设电梯工程;建立工作机制,强化随新线建设、既有线改造同步规划设计便民服务商业设施;既有车站新增20处便利店;在30个车站实施“信用+智慧安检”新模式,方便乘客快速进站。

  责任单位:各有关区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京投公司、市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

  4.加快轨道新线建设。开通昌平线南延一期(清河-学院桥)和16号线(玉渊潭东门-榆树庄)2条(段)线路22.4公里;开工建设M101线、6号线南延2条(段)线路21.1公里;推进3号线一期、12号线、13号线扩能提升、16号线南段、17号线、28号线(CBD线)、昌平线南延一期、平谷线、大兴机场线北延等9条(段)235.6公里在施线路建设;推进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编制和报批;编制完成北京市郊铁路五年建设行动计划,推进S6线(新城联络线)、通密线整体提升、门大线工程前期。

  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各有关区政府、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京投公司、市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

  5.促进地面公交与轨道交通融合发展。加快实现公交、轨道一张网、一张图,共同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和竞争力,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51.8%。促进功能互补融合,形成轨道服务中长距离出行、地面公交服务中短距离出行的互补发展模式,优化完善与轨道交通接驳的地面公交网络,减少长大线路、增加接驳微循环线路;促进线网互补融合,补充轨道服务空白区域公交线路,加密轨道线网密度不足区域公交线网,减少与轨道重复并行线路,开调公交线路65条;促进站点互补融合,全面梳理并优化改造与轨道交通接驳不便利的公交站点,实现轨道车站出入口换乘距离小于30米的公交站点占比达到45%,有条件的站点应尽可能压缩换乘距离;促进运营互补融合,优化地面公交运营时间与轨道运营时间的衔接补充,重点做好善各庄地铁站等区域夜间地面公交运力投放。优化完善新建轨道车站同步规划设计公交接驳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新建道路同步规划设计公交车站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区政府、公交集团、京投公司、市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

  6.提高地面公交安全运营组织能力。升级网络化区域智能调度,53处调度中心上线新版调度发车系统,实现30组60条线路跨线联运并加强安全监控;实施公交场站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计划,完成回龙观公交保养场和二拨子公交首末站建设,开工建设鲁疃公交中心站、朱辛庄公交首末站,推进福寿岭和文旅区西区公交中心站建设;研究制定公交车站分级分类标准,推进公交港湾、候车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改善市民候车条件;完成公交专用道设置和管理标准修编,提高专用道使用效率;研究公交乘务制改革方案,变“包乘制”为“轮乘制”,推动设立驾驶员轮乘点;研究班制改革,在场站设立早、晚班司乘公寓,改善司乘人员劳动条件;规范公交乘务管理员的人员管理,强化履行协助维护行车安全的职责;加快实现将通州区域公交纳入公交集团统一运营管理,提升城市副中心地面公交服务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安局公交保卫总队、各有关区政府、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公交集团

  完成时限:12月底

  7.拓展定制化公交服务。完善人员、车辆、场站、线路等资源适配算法,降低预约成行人数门槛,按预约出行需求灵活设站,促进可持续运营;在丽泽商务区推出需求响应公交服务试点;加快完成线路、车站、价格、安检等系统设计,试点开行往返国贸地区和廊坊“北三县”之间的“定制快巴”通勤班车,并逐步在环京地区推广。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各有关区政府、公交集团

  完成时限:12月底

  8.持续提升慢行系统品质。加快推进回龙观自行车专用路东拓(良庄西街-林萃路)工程、南展工程建设,开展城市副中心自行车专用路建设前期研究;优化东三环、北四环辅路(海淀桥-志新桥)慢行走廊,提升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以构建服务通勤为主的城市慢行系统为目标,加快慢行交通规划编制,建设慢行优先示范街区,中心城区、通州区、经开区至少各完成1处。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副中心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底

  9.推进园林绿道、滨水道路与城市道路慢行系统连通融合。拆除部分公园围栏,打造与城市道路慢行系统连通的开放式环境;持续改善城市河湖滨水慢行系统,推动清河下段(立水桥-温榆河河口)10公里慢行系统建设,开工建设西南二环水系28公里滨水道路;建设20条慢行林荫道,增加步行骑行舒适度;打造21条“漫步北京”文旅骑行线路,促进慢行与旅游深度融合;在滨水慢行系统和森林公园策划并落地一批骑行、马拉松等体育休闲项目,扩大慢行系统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有关区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

  10.推进公路网建设。服务京津冀一体化,建设完成京雄高速北京段主体工程和通清路、西太路,开工建设京密高速(机场南线-六环路),持续推进国道109新线高速、承平高速、东六环入地改造、京哈高速加宽改造、厂通路建设;服务城市副中心,建设完成孔兴路、漷马路,持续推进九德路、漷台路;服务城南地区,推进国道230建设;完善区域公路网,建设完成通怀路一期、七北路、休闲大会北路,持续推进通怀路二期建设;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抓手促进乡村振兴,推动乡村公路优良路率达到70%(或比上年度提升1个百分点)。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区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

  11.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提升快速路、主干路服务水平,建设完成京良路西段、南中轴路、通久路二期;开工建设亮马河北路、运河东大街东延;推进北清路、通马路、京密路(太阳宫北街-机场南线)、安立路快速化改造、京良路东段、安宁庄北路、太平庄中街等道路建设;深化姚家园路东延、东六环西侧路、春明路、观音堂路等项目前期。提高次干路、支路规划实现率,中心城区及通州区建设完成次干路和支路23条、持续推进建设32条、开工建设不少于30条,完成11段代征代建道路移交,中心城区集中建设区道路网密度达到4.11公里/平方公里。提升城市道路养护水平,完成100万平方米城市道路大修。打通城市副中心关键断点和瓶颈,开工建设东六环西侧路土桥节点改造工程,研究打通通惠北路和物资学院路下穿京承铁路、临河里路和颐瑞东路跨八通线车辆段、新华南路和玉桥中路下穿铁路等项目;推动城市副中心约200公里郊区公路改造并变更为城市道路。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政府、城市副中心管委会、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首发集团

  完成时限:12月底

  12.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实现首都机场线东直门站航空行李托运功能,继续推进丽泽城市航站楼建设;加快丰台站、朝阳站、城市副中心站等3个铁路车站配套交通枢纽建设;持续推进苹果园、望京西、东夏园、通马路、环球影城北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深化奥体南区、南兆等交通枢纽项目前期。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重点站区管委会、市重大项目办、各有关区政府、民航华北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首发集团、京投公司、市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

  13.推进智慧交通基础建设。编制交通行业二维码编码规则,选取1至2个典型行业领域开展编码、发码和应用试点,逐步实现交通行业人、企、物“一码统管”;开展轨道交通三维空间、车道级高精度道路、城市慢行道路等数字化地图采集处理,加速构建交通时空“一张图”;推进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提升交通视频感知和安全监管能力;持续加强公安、交管以及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数据常态化引接,拓展接入城管、卫健、旅游等领域交通数据,全面提升交通数据汇聚融合广度和深度;加强政务感知网络和5G等公用感知网络应用,有序推进5号线、10号线、15号线超高速无线通信技术(EUHT)系统应用,织牢织密交通业务承载“一张网”。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重大项目办、民航华北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京投公司、市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

  14.加强智慧交通大脑建设。推进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TOCC)三期和智慧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构建智慧交通数字化共性支撑平台,完善交通监测预警、协同调度、辅助决策、平行推演等核心功能,逐步建成智慧监测、智慧研判、智慧调度、智慧监管、智慧评价“五位一体”的首都交通大脑;启动北京交通绿色出行一体化服务平台(MaaS)2.0建设,组建MaaS联盟论坛,丰富拓展“轨道+”、无障碍出行等功能,“门到门”一体化出行服务占比提升至23%。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15.打造智慧交通应用场景。以轨道交通首都机场线为试点,推进“超大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高效运输与安全服务关键技术”研究;推进“智慧城轨新一代智能列车运行系统及平台示范工程”研究攻关。持续深化地面公交行业“业务+技术”双轮驱动数字化转型,推动实现“轮动必有数、数驱业务跑”的全流程线上业务管理;依托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开展公交自动驾驶实际道路测试。研究制定无人配送车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有序推进无人配送车业态健康发展。启动京雄高速(北京段)智慧公路建设。加快北京段大运河智慧航运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区政府、公交集团、京投公司、市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

  16.加快智慧停车建设。制定并实施北京市智慧停车建设推进工作方案;修订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管理办法、出台智慧停车设施建设标准规范,对支持ETC不停车收费和向政府停车管理平台实时传输动态数据等提出强制要求,推动公共停车场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核心区商圈和市属三级医院要率先扩大推广ETC不停车收费;继续开展停车设施信息报送工作,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加快构建全市停车资源“一张图”、“一个库”,力争实现全市道路停车位和备案经营的公共停车设施动静态数据全汇集,并同步向地图服务企业开放共享,引导其向社会提供智慧停车服务。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各区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首发集团

  完成时限:12月底

  17.加快推进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改造。优化信号灯统一管控平台功能,提升联网率,新增接入800处远程统一控制信号灯,实施10条道路绿波带建设,优化118处重点路口信号配时,更新改造450处智慧灯控路口;选取5条道路试点地面公交信号优先,推动有轨电车西郊线途经路口率先实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各有关区政府、公交集团

  完成时限:12月底

(二)调控需求

  以调整出行结构为目标,综合施策,不断优化交通需求管理政策。

  18.从源头上调控交通需求。落实《北京市区域交通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在控规阶段开展区域交通影响评估,将评估结论及审查意见纳入控规成果;建立用地指标和建设规模指标优先保障制度,支持轨道站点微中心一体化开发,推动人口、产业聚集,提高轨道交通和客运枢纽沿线人口和岗位覆盖率;鼓励扩大推广电视电话会议、远程办公、网上审批等工作方式;组织实施第六次交通综合大调查,获取新时期首都交通需求源头规律性特征。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统计局、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从方式上调控交通需求。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继续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强化外埠车常态化管控;提升“停车+公共交通”(P+R)停车场管理服务,鼓励远端驻车换乘;统筹路内与路外、居住停车与出行停车,深化研究停车收费价格优化调整方案;加强违停执法,压缩免费停车空间;继续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年度新增小客车指标不超过10万个,持续加大向“无车家庭”配置指标的比例;研究升级拓展“绿色出行碳普惠”激励政策,进一步助推私家车出行向绿色集约出行转换。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区政府、京投公司、首发集团

  完成时限:12月底

  20.从时间上调控交通需求。进一步优化预约诊疗制度,严格执行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非急诊全面预约就诊,预约就诊时间精确到30分钟以内,有效解决就诊时段过于集中问题;持续优化上下午号源、专家号源和周末号源分配比例,三级医院上下午出诊单元比例达到1.2:1;完善预约转诊服务平台,促进形成上下联动的有序就医模式。热点旅游景区严格执行“限量、预约、错峰”要求,落实“分时预约、分时游览”措施;深化研究通过高峰票价调节交通流量的时间分布。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园林绿化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从空间上调控交通需求。开通丰台火车站,分担北京西站国铁到发客流,分散客运压力;编制并实施《核心区旅游交通规划》,重新规划核心区旅游路线,核减热点景区游客日接待量,完成前门旅游集散中心外迁,有效降低核心区旅游密度;深化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快普通高校向郊区疏解,推进首都体育学院延庆校区等5所市属高校新校区建设,降低中心城区在校生规模;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区域布局,推进口腔医院迁建等12个项目,加快中心城区优质医疗资源有序向外疏解。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重点站区管委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区政府、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

  完成时限:12月底

(三)强化治理

  以打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为目标,持续加大精治、共治、法治力度,推进交通综合治理不断扩展、深化。

  22.加大重点功能区和交通节点治理。深入实施城市副中心以及前门、望京、首钢园等区域交通综合治理;深化推进学校、医院、景区、商圈、火车站周边治理,重点对72所学校、71所医院、48处旅游景区、72处商场、7个火车站开展交通运行监测;加快完善朝阳火车站、丰台火车站周边交通设施配套,加强建设与运营过渡期秩序管理,做好城市交通接续保障服务;完成20项市级疏堵工程,实施191处交通节点治理。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商务局、市重点站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

  23.开展桥下空间整治提升。出台《北京市城市道路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桥下空间利用规划设计导则》;清理整治457处桥下空间;三环路、四环路桥下空间移交属地管理;完成雍和宫桥、天宁寺桥、马坡桥、顺平路高架桥、俸伯桥5项桥下空间再利用“样板工程”。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国资委、各有关区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

  24.深化机动车停车治理。巩固提升道路停车改革成果,研究建立道路停车位评估机制,根据使用效率和路外新增停车设施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试点设置分时段道路停车位;推动道路停车电子收费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降本增效。推动停车治理向路外和居住小区延伸,制定出台本市落实《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推动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梳理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周边写字楼、商业设施等公建车位,建立共享协商机制,进一步扩大停车资源有偿借时共享;利用人防工程新增5000个人防车位。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

  25.强化交通安全管理。以建立稳定可靠的交通安全保障体系为目标,制定实施“交通安全年”行动计划;动态排查全市交通安全隐患,对125处道路安全隐患点位、36条事故多发路段挂账督办,逐一推动治理;开展道路交通设施缺失、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改,全面完善优化标志、标线,完善高速公路安全基础设施,补齐城市低等级道路安全设施短板,推进155处路口交通安全环境优化,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水平;对通州、大兴、顺义、朝阳、怀柔、平谷、门头沟、经开区8个重点地区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做好快递外卖、货物运输、公交客运、驾驶培训等行业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加大对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和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推动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相关立法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司法局、各区政府、公交集团

  完成时限:12月底

  26.持续开展文明绿色出行宣传动员。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融合线上线下传播优势,多渠道、多平台、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加强绿色出行动员力度;通过北京电视台《红绿灯》栏目持续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宣传安全绿色文明交通行为,营造文明出行氛围;通过交通台“治堵大家谈”广播节目、北京交通微博“微访谈”和“缓堵我来说两句”等网络互动平台,广泛听取市民建议,解读公共政策,凝聚交通综合治理社会共识;推动“绿色出行 畅通北京”交通宣讲团进机关、企业、街道、学校,宣传动员市民参与交通共建共治共享。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教委、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7.大力推动社会共治。完善“接诉即办”共治渠道,集中解决市民反映问题;鼓励广大市民和停车管理员、街道网格员等利用“随手拍”开展交通违法行为线索举报;加强交通重点日多部门联合会商研判处置机制,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矩阵、公益短信、导航软件平台、室外诱导屏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向市民广泛发布出行提示和交通预报,合理引导出行预期。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政务服务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8.培育首都交通文化。重点打造首都交通“文明礼让”“信用出行”和“志愿服务”三大文化品牌。倡导优先保障步行、骑行和公交路权,倡导步行“自觉行走斑马线”,倡导驾车“礼让斑马线”“礼让公交车”,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参与;倡导恪守交通法律法规,增强个人、企业信用意识,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行业监管机制,创建文明交通行业;完善志愿服务体系,通过“志愿北京”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动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参与交通服务,鼓励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地铁站、公交站、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区“随手做志愿”,提高市民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意识。

  责任单位:首都精神文明办、团市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9.强化行车秩序治理。进一步扩大非现场执法覆盖面,新建317套、更新改造182套非现场执法综合监测设备,织密织牢智慧交管视频感知体系;保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创新技术手段严管快递外卖车辆逆行、闯红灯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扩大“文明驾车、礼让行人”专项行动覆盖面,全面铺开文明交通路口创建工作,开展示范路口评选,带动全市路口秩序稳步提升;持续开展“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拆后复设”隔离护栏排查清理,防止乱设硬隔离问题反弹。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重点站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

  30.强化超限超载货车治理。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加强监管,严禁车辆超载运输;强化路警联合治超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实现市域内路网平均超限超载率不超过1%,高速公路入口超限超载率不超过0.3%;加强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检测设备建设,推动李木路、陈马路重点货运路段全天候检测。

  责任单位:各有关区政府、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31.加强黑渣土车经营整治。强化部门协同,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打击建筑垃圾跨区域偷运行为,并将偷运乱倒垃圾巡查纳入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巡查内容;加强源头治理,压实建筑垃圾产生单位责任,督促编制报备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强化监管合力,压实建筑施工单位使用合规车辆责任,结合车辆年检等工作,将存量渣土车全面纳入本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监管平台规范管理;推动渣土车定位监测系统更新迭代,实时监测车辆载重变化,提高违法行为主动发现能力;完善价格体系,编制分类运输处置工作定额,适时调整垃圾处置价格,解决价格倒挂问题。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2.持续加强超标电动自行车治理。严肃查处违规销售未经认证车辆和非法改装行为,鼓励市民举报相关违法线索;针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行驶开展常态化全域执法打击;继续加大推动车辆以旧换新、回收拆解、“僵尸车”清理等工作力度;持续查处违规运营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清理路面残留车辆,巩固治理成效,防止出现反弹。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政府、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3.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管理。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严控增量、消减存量,加强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行业用车管理,加快推动更换为合规车辆,加大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4.加大停车执法力度。持续加大路内、路外违法停车执法力度,逐步实现公共区域违法停车管理全覆盖;对未按规定备案的经营性停车场加强执法处罚;加强对燃油车占用充电专用泊位的巡检和管理;启动规划停车设施被挪作他用行为的清理整顿,完成核心区执法巡查全覆盖,所有被挪用停车场的数量、性质、处理措施、整改效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完成时限:12月底

  35.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制定并实施《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管理办法》,规范经营服务及监督管理;结合骑行淡旺季和停放秩序情况,实施投放规模精细化动态调控;依托监管平台,持续监测车辆投放数量、数据接入质量、停放秩序维护等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监管考核结果,压实运营企业经营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信用监管,编制行业合规手册,开展企业“风险+信用”等级评价;指导行业协会、运营企业签署《北京区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规范用户停放行为联合限制性公约(试行)》,实施承租人信用管理;加快出台停车设施设置规范,指导各区补充、优化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扩大电子围栏技术应用,核心区轨道站点出入口全部实现电子围栏监测管理,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实现覆盖率50%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各区政府、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

  完成时限:12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平台作用,统筹推进全市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依照职责、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结合目标要求和重点难点问题,狠抓工作推进和责任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细化方案,扎实推进。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各责任单位分解任务清单,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明确责任分工、计划安排和工作措施,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本部门、本地区、本行业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一个单位、一套指标、一份清单”开展督查考评,完善考核机制。各责任单位每月报送工作进展,及时滚动更新,强化过程管控。已完成的任务明确标志性成果,推进中的任务明确节点性事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文件的通知 京交法发 〔2023〕 17号 
  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023年第7号 
  关于继续实施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 
  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4号 
  关于延续实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6号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8月3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公路工程标准体系的意见 交公路发〔2023〕132号 
  门头沟区2023年春节期间邮政快递、线上外卖企业员工留京在岗工作补贴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北京市无人配送车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交科发〔2023〕2号 
  关于继续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7号 
  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核定单位通勤班车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有关服务事项的规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交综治发〔2023〕2号 
  2022年邮政行业发展统计公报解读 
  《铁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政策解读 
  民用机场母婴室规划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指南 

 关键字
  北京市交通  综合治理
  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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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交综治发〔20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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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0〕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9〕6号

 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交综治发〔2021〕1号

 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本市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北京市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教勤〔2020〕7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教勤〔2018〕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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