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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公路分局关于密云县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密政办字〔2012〕11号

  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公路分局关于密云县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密政办字〔201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密云县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密云县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总体方案》精神,根据《北京市公路条例》、《北京市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划转事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按照市交通委《关于印发北京市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函》工作要求,加大密云县乡村公路养护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力度,完善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机制,推进乡村公路养护的规范化、常态化进程,现制定密云县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乡村公路养护中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乡村公路养护政策,遵循“市级指导、区县为主、财政投入、强化考核、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管养、保障畅通”的原则,努力推动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为促进密云县农村交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三年(2011年9月—2014年9月)的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建立健全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构建责任明确、运行高效的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确立长期稳定的公共财政投入管理养护资金渠道,逐步提高乡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具体目标如下:

  (一)确保各镇公路管理站机构人员配备到位,管养责任落实到位,确保管养机构部门设置比例达到100%。

  (二)确保密云县乡村公路列养率100%(列入养护比例),经常性养护率100%。

  (三)乡村公路技术状况(MQI)优良率稳步提高,次差路率大幅下降。乡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PQI)得到明显改善,以2011年乡村公路(PQI)中等路以上85%为基准,2012年至2014年乡村公路(PQI)每年中等路以上提高1%,到2014年底(PQI)中等路以上达到比例88%,并在以后年度继续保持1%增长,直至达到90%后保持稳定。

  (四)提高乡村公路一、二类桥梁比例,消灭五类桥,大幅减少四类桥比例。2012年至2014年四类桥比例指标控制在5%以下。

  (五)提高乡村公路绿化率(已绿化里程占可绿化里程的比例),乡村公路绿化得到明显改善,以2010年乡村公路绿化率77%为基准,乡村公路绿化率每年提高1%。到2014年底乡村公路绿化率指标达到80%,并在以后年度继续保持1%增长。

  (六)提高乡村公路的安保水平,以“消除隐患、珍视生命”为主题,开展乡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用三年时间对重点乡道上的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等路段进行综合整治工作,完善标志、标线、防撞墙等安全防护设施,逐步消除乡村公路交通通行安全隐患,减小公路交通事故伤害,降低事故死亡率,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三、活动范围及安排

  (一)活动范围:纳入统计范围的乡道、村道及所属的桥涵、隧道、沿线附属设施等。

  (二)参加单位和人员:县财政局、县公路分局、各镇政府、从事乡村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和人员(包含社会监督员)。

  (三)活动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011年12月):制定活动方案,组建活动机构,广泛宣传发动,为实施阶段奠定基础。

  2.具体实施阶段(2012年1月—2014年6月):县公路分局按照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解目标,细化措施,确保管养年活动各项措施到位。

  3.总结阶段(2014年7月—2014年9月):全面总结管理养护年活动成效与经验。

四、实施工作有关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明确部门管理职责。

  成立密云县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领导小组,副县长李光辉任组长,县公路分局局长魏宝祥、县财政局副局长曹圣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镇主管副镇长,县公路分局农村公路管理科、计划科、安全质量监督科和县财政局企业科负责同志。

  1.县公路分局相关科室负责:对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拟定本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具体落实方案》,将养护年活动目标细化分解,纳入本县绩效考核指标,严格管理各项管理养护年活动,落实责任制,建立管理养护年档案。对各镇管理养护年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报市交通委路政局备案。汇总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开展情况。

  2.县财政局企业科负责:筹措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重点审查农村公路养护费用使用情况。

  3.各镇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按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具体落实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内容。

  (二)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范化、常态化进程。

  1.规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一是完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申请、拨付、使用等管理制度,建立养护管理合同(协议)、养护人员收款签字凭证等资金支取台账。二是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检查、监督、考核,确保各级养护资金足额拨付至养护单位及养护人员。三是保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款专用。

  2.建立养护巡查机制。建立县、镇两级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制度,按频率、分层次对农村公路养护情况进行巡查,乡村公路养护单位每周巡查不少于两次,县级抽查每季度不少于两次,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解决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个人,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

  3.实行农村公路养护活动管理工作考核制度。每季度相关部门对各镇农村公路养护情况进行检查、打分,编制农村公路养护检查报告,上报县政府。加强对各镇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推动管养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养护质量的提高。

  4.推动养护管理信息化建设。以市交通委路政局现有农村公路电子地图库和项目库为基础,建立“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基础电子档案。依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数据库,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公路路况、机构人员现状、养护数据,检查考评记录等资料,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全面的农村公路养护基础档案,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建设。

  5.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县、镇二级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管理养护年活动开展情况。按照不同任务阶段,及时、准确的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向各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发出指导意见和指令。每年底前进行管理养护年活动工作总结。

  6.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力度。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北京市公路条例》的要求,建立“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管理体系,充实路政管理力量,加强路政队伍建设,扩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覆盖率,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路政结案率稳步提升和超载超限车辆逐步减少。要引导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员、沿线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保护工作,鼓励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与乡规民约相结合、与养护生产相结合,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保障农村公路安全、完好、畅通。

  (三)加大工程实施力度,维护路况总体稳定。

  1.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规定使用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和筹措配套资金,将配套资金纳入县、镇财政预算。

  2.严格养护作业制度。依照农村公路管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认真组织农村公路小修保养、中修和大修。养护作业单位要建立“常态化巡查、定期清扫维护、专案修复”的周期性作业制度,并结合季节特点开展春季防毁、夏季巡查、秋季恢复、冬季普修,确保农村公路经常性处于较完好的技术状态。

  3.大修工程计划编制与备案。充分考虑农村公路技术状况、道路损坏程度,区分轻重缓急,结合管理养护年活动年度目标,科学编制大修工程计划。农村公路大修工程计划得到县政府批准后,由县公路分局上报市交通委路政局备案。

  4.大修工程设计。农村公路设计落实节约、环保、安全和实用的设计原则,充分考虑公路沿线材料分布和地质状况,路面、结构物和防护排水设计保证合理使用年限。大修工程及桥梁改造工程设计深度要满足一阶段施工图设计规定,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

  5.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招标文件范本和合同范本要适应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对于财政资金投入100万元以上达到法定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一律向社会公开招标。

  6.严格执行开工审查制度。开工前施工单位要向监理单位填报《开工报告》,由监理单位审批;大中修及桥梁改造工程计划为年度计划项目,年内完工并完成交(竣)工验收。

  7.大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定并严格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组织参建单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社会监督员,按照“政府监督、专业抽检、社会监理、施工自检、群众参与”原则,健全农村公路质量保证体系,实行质量缺陷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参建单位依据职责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措施。施工单位要从现场管理、质量控制、工艺流程等具体环节入手,落实责任,抓住关键,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把好安全生产的第一关。

  8.大中修工程交(竣)工验收。施工单位按设计内容和标准完成各项工程,并整理交工资料。县公路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进行验收工作,完成交(竣)工文件的编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四)注重农村公路养护实施引导。

  1.加强技术引导。活动期间,县公路分局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的技术引导,普及养护常识,帮助基层和农村解决养护技术问题,提高工作水平。

  2.重在示范引路。活动期间,借鉴国省干线生态路建设经验,启动农村公路生态示范路建设,提升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质量与品位。通过试点养护、资金管理等模式,加大农村公路养护的研究、创新力度,通过典型示范带动、试点研究引路,提升工作效益。

  3.总结推广经验。及时认真总结管理养护年活动经验及成果,并适时组织各镇公路管理站人员进行现场学习、交流经验。

五、保障措施

  活动期间,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国土、水利等部门要积调配合,形成多部门合力推进的发展局面,管好养好农村公路。要设立养护责任公示牌,公布管理养护主管单位、承养公司名称、养护承包人姓名和养护质量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村务公告栏等媒介,通过集中宣传、专题报道等方式,分阶段、有重点地宣传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引导基层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营造良好的护路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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