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要求文件的通知 京科资发〔2022〕140号 | |||||||||||||
|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要求文件的通知 京科资发〔2022〕14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生物制造”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11号)要求,为做好“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等5个重点专项的组织推荐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报要求 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生物制造”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二、填报要求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6月23日(星期四)下午4: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要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 三、联系方式 本批指南先期发布上述5个重点专项,具体专项的负责处室及联系人员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处室分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处室分工
| 关联内容
| | |||||||||||
关键字 | |||||||||||||
国家质量 基础 设施 体系 | |||||||||||||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 |||||||||||||
相关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