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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项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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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2〕5号),开展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支持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符合支持条件的注册在北京市其他区域的创新主体参照执行。 二、支持内容 支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技术水平国内(国际)首创的技术产品(统称为首创产品)实现首次应用。 采取后补助方式,根据产品应用效果,按照首次进入市场合同(前3个合同中任选1个)金额30%比例,择优给予首创产品研制单位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年国际首创产品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国内首创产品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支持资金用于企业开展首创产品迭代创新和产业化。 三、支持条件 (一)产品属于国内(国际)首次研制,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未来可以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产品知识产权明晰,申报单位拥有该产品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三)申报单位可选择产品前3个合同中任意1个进行项目申报,已成熟商业化的产品不予支持。 (四)合同须为自项目申报之日起近1年内签订的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五)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为正常市场化采购行为,不存在以下关联关系,包括:持股/被持股关系、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实控人、董监高人员重叠以及所有类似情况。 (六)同一关键技术的首创产品不能重复申请认定。以下情形构成同一首创产品: 1.申报产品所应用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相同,所对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相同。 2.申报产品的产品名称、专利或软件版本号虽不同,但专家评审意见认为相关产品实质为同一产品,或具有密切相关性视为同一产品。 四、申报材料 (一)《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支持项目申报书》(线上填报) (二)必须提供的材料清单(以下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 1.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近一年内首创产品的科技查新报告。其中,申请国际首创产品的查新范围需为国际范围查新。 3.有效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PCT国际专利、国内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4.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上市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 5.加盖公章的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项目合同及发票、项目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 6.首创产品自上市以来收入规模构成表(含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日期等内容)加盖公章版扫描件。 7.产品图片、项目现场图片等 (三)其他附加证明材料(如无,可不提供)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相关行业专家出具的推荐该产品为国际或国内首创产品的推荐函。 2.通过省级及以上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或实验室的认定检测(无相应检验检测机构的,以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3.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等重大专项、获得相关奖励等证明文件。 4.其他需要补充提交的证明材料。 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2年8月1日 9:00-8月31日 17:00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请各申请单位登录“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mis.kw.beijing.gov.cn/),填写申报材料,完成网上申报。 (三)咨询服务 政策咨询电话:010—88827069、010—88827052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58680、010—58858685 咨询服务时间:9:30-11:00,14:00-17:00(工作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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