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3〕 51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3〕 51 号

  现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 监 会

2013年12月26日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

  第一条 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根据《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5号)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应按本准则的要求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

  第三条 本准则附录规定的申请文件目录是对公开转让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根据审核需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申请人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补充文件。如果某些文件对申请人不适用,可不提供,但应向中国证监会作出书面说明。

  第四条 申请文件一经受理,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不得增加、撤回或更换。

  第五条 申请人报送申请文件,初次报送应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申请人不能提供有关文件的原件的,应由申请人律师提供鉴证意见,或由出文单位盖章,以保证与原件一致。如原出文单位不再存续,由承继其职权的单位或作出撤销决定的单位出文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第六条 申请文件所有需要签名处,均应由签名人亲笔签名,不得以名章、签名章等代替。

  申请文件中需要由申请人律师鉴证的文件,申请人律师应在该文件首页注明“以下第××页至第××页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和签署鉴证日期,律师事务所应在该文件首页加盖公章,并在第××页至第××页侧面以公章加盖骑缝章。

  第七条 申请人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对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提供补充材料。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应对反馈意见相关问题进行核查或补充出具专业意见。

  第八条 申请文件的封面和侧面应标明“××公司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字样。

  第九条 申请文件的扉页应标明申请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电话、传真及其他方便的联系方式。

  第十条 申请文件章与章之间、节与节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

  第十一条 申请人在每次报送书面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报送一份相应的标准电子文件(标准.doc或.rtf格式文件)。

  第十二条 未按本准则的要求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的,中国证监会按照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本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目录》

  附录:

  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目录

第一章 公开转让说明书及授权文件

  1-1 申请人关于公开转让的申请报告

  1-2 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

  1-3 申请人董事会有关公开转让的决议

  1-4 申请人股东大会有关公开转让的决议

第二章 主办券商推荐文件

  2-1 主办券商关于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

第三章 证券服务机构关于公开转让的文件

  3-1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申请人最近两年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存在差异时,需要提供差异比较表及注册会计师对差异情况出具的意见)

  3-2 申请人律师关于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3-3 申请人设立时和最近2年及1期的资产评估报告

第四章 其他文件

  4-1 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申请人公司章程(草案)

  4-3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及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资股确认文件


 关联内容
  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3〕44号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第765号 
  关于开展2022年原亦麒麟领军人才创办企业贷款贴息补贴申报的通知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214号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213号 
  关于开展缓缴单位申请延长还款期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第210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211号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 2023年 第1号 
  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费补贴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会〔2023〕4号 
  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2023〕第8号 
  银行保险监管统计管理办法 2022年第10号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 2022年第9号 
  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办发〔2023〕9号 

 关键字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股票  公开  转让  申请  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第210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第205号

 企业无偿转让股票怎么缴纳增值税?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答记者问

 【第23号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1〕23号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证监会令〔第153号〕

 关于修改《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 174 号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7〕 5 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票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37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41号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 (2012年12月20日证监会公告〔2012〕45号)

 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的通知 (2013年11月30日 证监发〔2013〕61号)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3〕 45 号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3〕 46 号

 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 173 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