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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印发《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工作细则》的通知 商合发〔2005〕527号

商务部关于印发《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工作细则》的通知

商合发〔2005〕5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商务部令2004年第16号)的有关内容,促进各级对外经济合作主管部门境外投资核准工作规范、科学、高效和透明,我部制定了《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工作细则》,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商 务 部

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工作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更好地执行《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商务部令2004年第16号,以下简称《规定》),促进境外投资核准工作规范、科学、透明、高效,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受商务部委托,应按照《规定》和本细则,开展对国内企业境外投资的核准工作。

  第三条 关于投资东道国(地区)的投资环境,在核准中应重点把握以下方面:

  (一)政局与社会稳定,不处于战争或社会动乱状态;

  (二)经济运行正常,未出现经济危机,汇率和税制稳定;

  (三)法律法规健全,有明确的鼓励和保护外商投资的法规及政策;

  (四)具备水电气及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及能源供应条件;

  (五)有相应的劳动力资源。

  第四条 关于东道国(地区)的安全状况,在核准中应重点把握以下方面:

  (一)未发生过大规模的针对外商投资的国有化和征收行动,不是恐怖主义活动猖獗的地区,外商投资企业与人员的财产和生命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二)金融与外汇政策稳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汇出有法律保障;

  (三)没有频繁的政党、激进组织或团体干扰企业的经营活动,社会治安状况较好;

  (四)投资所在地不存在国家主权争议。

  第五条 关于东道国(地区)与我国的政治经济关系,在核准中应重点把握以下方面:

  (一)是否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

  (二)是否是我国的贸易伙伴,对我国有无贸易歧视;

  (三)对我国公民出入境是否有不公平的特殊限制。

  第六条 关于符合我国境外投资导向政策与否,在核准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符合我国境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确定的方向;

  (二)能够带动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设备、技术和服务等出口和劳务输出;

  (三)能够利用国外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提高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四)有助于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创立国际名牌。

  第七条 关于在东道国(地区)的合理布局,在核准中应重点把握以下方面:

  (一)我国企业在东道国同一行业的投资是否过度集中;

  (二)境外企业的生产能力是否与东道国的市场容量相匹配,其产品是否属于投资目标国过度竞争的领域。

  第八条 关于境外投资涉及履行有关国际协定义务,在核准中应重点把握以下方面:

  (一)与核不扩散有关的国际协定;

  (二)与禁止研制与销售毒品有关的国际协定;

  (三)与环境保护和濒危动植物保护有关的国际协定;

  (四)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国际协定;

  (五)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国际协定。

  第九条 关于东道国保障外国投资者合法权益,在核准中应重点把握以下方面:

  (一)是否与我国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二)是否与我国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三)是否有随意查抄、无端罚没当地中资企业的情况。

  第十条 对以并购方式进行境外投资的,还应重点把握:

  (一)是否涉及东道国敏感产业领域或其法规限制投资的行业;

  (二)是否考虑了相关的法律问题;

  (三)是否考虑了东道国的政治与安全风险及企业的财务风险问题;

  (四)是否考虑了东道国工会组织、企业社会责任和文化融合问题。

  第十一条 下列领域为我国禁止的境外投资:

  (一)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运用我国禁止出口的特有工艺或者技术的;

  (三)我国法律所禁止经营的领域;

  (四)外国法律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禁止投资的领域;

  (五)从事跨国犯罪的。

  第十二条 对符合导向的境外投资,国家予以鼓励并在外交、税收、外汇、海关、信贷、保险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对禁止类的境外投资,国家不予核准,并将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联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2021/7/23)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2021/1/1)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7号 
  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  (2021/1/1)
  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2020/12/1)
  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 〔2020〕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2020/10/17)
  北京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2020/10/5)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10/1)
  关于印发支持北京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发改〔2020〕1465号  (2020/9/28)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2017修订)  (2020/9/27)
  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2012 年 第 5 号  (2020/9/26)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作废)(国务院令第307号)  (2020/9/26)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8号  (2020/9/23)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6号  (2020/9/22)

 关键字
  境外投资  企业  开办  工作  核准
  商务部  商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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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北京市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 京发改规〔2020〕2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简化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管理程序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发改规〔20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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