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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北京市高层次急需紧特殊特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京人社事业发〔2023〕12号 (2023/6/2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事项实行容办理和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6号 (2022/12/20)
   关于推行容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税办发〔2022〕31号 (2023/3/29)
   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联、重号、滞留的异常海关缴款书如何处理? (2022/12/18)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通知 教职成〔2003〕5号 (2003/12/3)
   中国人民银行残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3〕第 7 号 (2003/12/24)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32号 (2020/6/23)
   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6号 (2019/3/2)
   铁路专用设备陷产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8 年 第 18 号 (2018/8/31)
   食盐加碘消除碘乏危害管理条例 (2017/3/1)
   关于废止《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决定 第 175 号 (2015/11/27)
   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015年11月27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6号公布 (2016/1/1)
   特殊和稀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16 号 (2012/12/9)
   关于印发《北京市可不聘用工程监理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潜在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建发〔2020〕257号 (2020/9/9)
   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 民发〔2021〕5号 (2021/1/27)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四部门《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9〕11号 (2019/4/24)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陷产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京质监发〔2016〕74号 (2016/12/6)
   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5年第151号 (2016/6/1)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明电〔2020〕11号 (2020/3/14)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建立北京市出生陷综合防治多元保障机制的通知 京卫妇幼〔2020〕5号 (2020/4/2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9〕47号 (2019/9/25)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陷产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京质监发﹝2018﹞4号 (2018/1/8)
   北京市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乏危害管理条例》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7号 (1991/8/1)
   如何保证短药品的供应? (201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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