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哪些属于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9/24 17:38:15

哪些属于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

  (1) 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和剧毒、高毒农药,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

  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2) 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

  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

  (3)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4)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

  (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

  (6) 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

  (7) 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

  (8) 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的;

  (9)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

  (10) 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11)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销售的;

  (12)标注虚假的食用农产品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或者标注伪造、冒用的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13)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


 关联内容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答问 
  e窗通常见登录问答指引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不再办理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备案事项的通知 
  2月15日起海淀通州等七区试点“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 
  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调整代理机构用户登录方式的通告 
  关于公积金中心向企业等市场主体承诺确认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送达行政文书的通告 
  关于企业等市场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的通告 
  关于开展第一批“跨省通办”事项工作的公告 
  【图解】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政策解读 
  关于发放企业登记电子通知书的公告 
  关于进一步推行证明告知承诺制工作的公告 
  关于北京企业服务 e 窗通微信小程序 
  北京市开办企业实现一网通办、一天办结 
  深入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深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 
  能否撤回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申请? 

 关键字
  农产品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重新核定2022年试点纳税人采取“成本法”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的公告

 关于印发《关于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支持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经信发〔2023〕17号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通知 农办质〔2022〕16号

 关于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等3种证(明)联网核查的公告 2022年第132号

 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 交办公路〔2022〕78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农机发〔2023〕1号

 办税指南——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

 市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落实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发改[2016]2038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 农质发〔2021〕7号

 2021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6号

 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2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粮食和储备局办公室关于颁布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9〕11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 农办市[2020]7号

 农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加发〔2016〕2号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抽样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范(试行)》的通知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