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品牌工作示范试点单位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 中科园发〔2018〕42号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品牌工作示范试点单位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

中科园发〔2018〕42号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品牌工作发展,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商标品牌,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品牌工作示范试点单位动态调整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品牌工作示范试点单位动态调整办法》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品牌工作示范试点单位动态调整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品牌工作示范试点单位(以下简称示范试点单位)建设和管理,依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品牌示范试点单位培育工作方案(2016-2018年)》(中科园发〔2016〕22号),结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品牌示范试点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示范试点单位是指经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关村管委会)公布的年度“中关村商标品牌工作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和“中关村商标品牌工作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名单中的企业及社会组织。

  第三条 示范试点单位动态调整每年开展一次。中关村管委会依照本办法规定,对示范试点单位商标品牌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调整。

  第四条 示范试点单位动态调整工作坚持统筹规划、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培育和优化商标品牌工作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目标,推动示范试点单位积极开展商标品牌布局和商标高端推进工作,参与国内外商标品牌活动,提升示范试点单位商标品牌价值。

第二章 工作流程

  第五条 中关村管委会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本办法对示范试点单位商标品牌工作和成效进行评价,并对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 第三方机构依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品牌工作示范试点企业评价标准》及《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品牌工作示范试点社会组织评价标准》,对示范试点单位在上一年度开展的商标品牌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进行量化评价。

  中关村管委会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商标品牌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核。专家组由有关主管部门、高校院所及服务机构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不得包含与示范试点单位有关联的人员或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价的人员。

  第七条 示范试点单位年度评价结果经中关村管委会核准后,在中关村示范区网站公布。

第三章 调整机制

  第八条 中关村管委会根据示范试点单位年度评价结果,将总分(含基础分和加分)排名前10%,且不低于90分(含90分)的试点单位调整为示范单位,将总分90分以下(不含90分)的示范单位调整为试点单位;对于总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示范试点单位和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总结报告的单位,取消示范试点单位资格。取消示范试点资格的单位,不得申报当年中关村商标品牌高端推进工作支持资金,且一年内不得再申报示范试点单位。

  第九条 对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的失信黑名单的失信单位,取消其示范试点单位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中关村管委会发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关村管委会负责解释。

下载附件
(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品牌工作示范试点企业评价标准.docx
(2)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品牌工作示范试点社会组织评价标准.docx

 关联内容
  关于发布《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二批)》的通知 
  关于2022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京政发〔2023〕23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23年标字第10号(总第328号) 
  关于印发《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科发〔2023〕14号 
  《关于进一步培育和服务独角兽企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科发〔2023〕11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新时期推动大学科技园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京科发〔2023〕13号 
  《关于加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色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示区组办发〔2023〕2号 
  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色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科发〔2023〕9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3〕23号 
  关于转发《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指引》的通知 京科发〔2022〕20号 
  印发《关于开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科发〔2022〕17号 
  门头沟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顺义区促进高端制造业和先进软件信息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的通知 
  东城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印发《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评价方案》的通知 京科发〔2022〕18号 

 关键字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商标  品牌  工作  试点  单位  动态  调整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中科园发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色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科发〔2023〕9号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京科发〔2022〕7号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京科发〔2022〕8号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京科发〔2022〕6号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京科发〔2022〕5号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京科发〔2022〕9号

 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科发〔2021〕13号

 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京科金发〔2021〕50号

 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小微企业小额贷款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科园发〔2014〕49号

 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小微企业银行信贷创新融资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科园发〔2014〕50号

 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学科技园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科园发〔2012〕55号

 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中科园发〔2019〕7号

 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科园发〔2012〕35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修订《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试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财经一〔2012〕1250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试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财经一〔2011〕2352号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东城园创新孵化集聚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政发〔2016〕67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