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2号——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4〕 12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4〕 12 号

  为规范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的报送行为,我会制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2号——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 监 会

2014年4月1日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2号——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的报送行为,根据《证券法》、《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申请发行优先股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按本准则的规定制作申请文件。

  第三条 本准则规定的申请文件目录是对发行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核需要,可以要求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补充材料。如果某些材料对发行人不适用,可不必提供,但应向中国证监会作出书面说明。

  第四条 申请文件一经受理,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不得增加、撤回或更换。

  第五条 保荐机构报送申请文件,初次报送应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在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之前,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的份数补报申请文件。

  第六条 发行人不能提供有关文件的原件的,应由发行人律师提供鉴证意见,或由出文单位盖章,以保证与原件一致。如原出文单位不再存续,由承继其职权的单位或作出撤销决定的单位出文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所有需要签名处,均应为签名人亲笔签名,不得以名章、签名章等代替。

  需要由发行人律师鉴证的文件,发行人律师应在该文件首页注明“以下第××页至第×××页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和签署鉴证日期,律师事务所应在该文件首页加盖公章,并在第××页至第×××页侧面以公章加盖骑缝章。

  第七条 申请文件的封面和侧面应标明“×××公司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字样。

  发行申请文件的扉页上应标明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及有关中介机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电话、传真及其他有效联系方式。

  第八条 申请文件的章与章之间、节与节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

  申请文件正文页码必须与目录中的页码相符。页码标注的举例:如第四章4-1的页码标注依序为4-1-1,4-1-2,4-1-3,……4-1-n。

  第九条 在每次报送书面文件的同时,发行人应报送两份相应的电子文件(应为标准.doc文件)。

  第十条 未按本准则的要求制作和报送发行申请文件的,中国证监会可不予受理。

附录

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目录

第一章 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募集文件

  1-1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1-2 募集说明书概览(申报稿)

第二章 发行人的申请与授权文件

  2-1 发行人申请报告

  2-2 发行人发行预案

  2-3 发行人董事会决议

  2-4 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

第三章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文件

  3-1 保荐机构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

  3-2 保荐机构出具的保荐工作报告

  3-3 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4 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

第四章 关于本次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的文件

  4-1 发行人拟收购资产(包括权益)最近1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4-2 发行人拟收购资产(包括权益)的合同或其草案

第五章 其他文件

  5-1 发行人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最近3年及一期比较式财务报表,如最近3年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的,还应提供重组时编制的重组前模拟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5-2 发行人最近3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3 审计机构关于发行人最近1年末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5-4 发行人董事会、审计机构关于报告期内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是否有重大不利影响或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已经消除的说明(如有)

  5-5 盈利预测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审核报告(如有)

  5-6 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优先股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如有)

  5-7 本次发行优先股的担保合同、担保函、担保人就提供担保获得的授权文件(如有)

  5-8 发行人对本次发行优先股作出的有关声明和承诺

  5-9 审计机构关于本次发行优先股相关会计处理事项的专项意见

  5-10 发行人公司章程(限电子文件)

  5-11 特定行业(或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管意见书

  5-12 承销协议(发行前按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供)

  5-13 发行人全体董事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关联内容
  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3〕44号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第765号 
  关于开展2022年原亦麒麟领军人才创办企业贷款贴息补贴申报的通知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214号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213号 
  关于开展缓缴单位申请延长还款期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第210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211号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 2023年 第1号 
  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费补贴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会〔2023〕4号 
  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2023〕第8号 
  银行保险监管统计管理办法 2022年第10号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 2022年第9号 
  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办发〔2023〕9号 

 关键字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优先股  申请  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4〕 53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4〕 27 号

 银监会 证监会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2014〕12号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修订) 银保监发〔2019〕31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 43 号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4〕 44 号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8号——定向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4〕 45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18〕36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9号——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6〕 9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3〕 23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4〕 24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4〕 25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4〕 26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2014年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4〕 52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5〕 2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4〕 21 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