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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司法鉴定分级管理有关政策解读

北京市司法局司法鉴定分级管理有关政策解读

  1.我市现在有多鉴定机构,实行司法鉴定分级管理可以解决哪些问题?

  目前,全市有鉴定机构114家,司法鉴定人1800多人,年业务量约8万件,涉及业务类别10余项,鉴定机构分布在11个区。自2005年以来,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一直由市司法局承担。随着司法鉴定机构、人员和业务的不断增长,现有管理体制已经逐渐显现出与行业发展和社会需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例如:管理力量不足、管理覆盖面不够、服务精细化不够高等。2015年我市在东城区开展司法鉴定分管理试点工作。实践证明将日常性、基础性、服务性较强的工作由区司法局承担,不仅可以更方便管理相对人和群众就近办事,而且能够让看得见的管得着、管得好。

  2.我市实行市区两级司法鉴定分级管理的政策法律依据有哪些?

  此项工作的政策法律依据主要有: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十条。《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3]126号);司法部关于贯彻实施《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0]126号)。

  3.实行司法鉴定分级管理是否必要?

  答: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有关经济社会事项下放基层管理”。司法部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立足加强监管,积极推进司法鉴定管理职权下放,委托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在当前情况下,全面试行司法鉴定分级管理,不仅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也是落实司法部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具体部署,适应“放管服”和审批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全面试行司法鉴定分级管理体制,是新形势下落实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加强司法鉴定管理的重要举措。

  4.实行司法鉴定分级管理之后,市司法局主要承担哪些工作?

  分级管理之后,市司法局主要工作为:制定全市司法鉴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区司法局依法开展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北京市司法鉴定业协会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依法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组织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评估、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组织司法鉴定科学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等工作。

  5.实行分级管理之后,区司法局承担哪些工作?

  一是协助市司法局做好以下工作: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包括首次登记、延续、变更、注销、设立分支机构等)受理、初审工作;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检查;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编制、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评估、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司法鉴定科学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等工作。

  二是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的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市司法局不再直接受理有关司法鉴定投诉案件,由各区司法局按照属地原则受理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投诉,并答复投诉人。

  三是承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或市司法局依法委托的其他工作。

  6.实行分级管理以后,申请人如何办理司法鉴定执业登记?

  自2018年1月1日起,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可以先向所在区司法局提出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区司法局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将有关材料报市司法局。经市司法局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并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也按上述程序办理。

  7.实行分级管理以后,当事人如何投诉?

  自2018年1月1日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情形的,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住所地或者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区司法局投诉。市司法局不再直接受理有关司法鉴定投诉案件。

  附: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全面试行司法鉴定分级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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