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 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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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 · 起诉 · 应诉 · 上诉 · 再审和申诉 · 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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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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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条件 · 案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 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 · 有明确的被告 ·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 向法院提交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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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流程和提交材料 · 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 提交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 提交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 · 立案庭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否则裁定不予受理。 · 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 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 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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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诉及注意事项 · 端正心态,积极应诉 · 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 全面收集有利证据 · 针对起诉书在限期内提交答辩状 · 受诉法院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 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 按时参加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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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 声明不服,要求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撤销原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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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条件 · 必须有法定的上诉对象 · 必须有法定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 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内提出上诉 · 必须提交上诉状 上诉撤回 · 上诉人提起上诉后,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 撤回上诉请求的诉讼行为 · 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 准予或不准予撤诉的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可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 · 一般来讲,准许撤诉应制作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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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案件审理 · 组成合议庭 · 审阅案卷,询问当事人、证人,进行调查 · 上诉审的审理对象 · 上诉审的审理范围 · 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原则上为开庭审理,不开庭审理为例外 · 上诉案件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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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案件裁判 对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处理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依法改判 · 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 撤销原判,直接驳回起诉 对不服第一审裁定上诉的处理 · 一律用裁定作出处理 第二审裁判的法律效力 ·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一经作出即发生效力 · 不得再行上诉 · 不得重新起诉 · 强制执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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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具有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时, 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原审案件也称“本案”再次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一种特别救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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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的启动 · 法院决定再审 · 当事人申请再审 · 检察院抗诉与建议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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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事由 ·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 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 ·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 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 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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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事由的审查程序 · 再审事由审查的实施 · 再审审查程序的终结 再审的程序 · 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 另行组成合议庭 · 本案审理适用的程序 · 再审中,再审申请或抗诉的撤回 · 再审中的调解 · 再审案件的裁判 提审、指定再审和指令再审 · “提审”,是指上一级或上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再审事由成立,决定由本院对本案再次进行的审理 · “指定再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根据需要指定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其他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再审 · “指令再审”,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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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人民法院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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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类别 · 民事申诉 · 刑事申诉 · 行政申诉 · 其他法律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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